我開了滿多間公司都沒碰上這個問題
我知道一些特約行業例如房仲業,基本上必入公會
而且還不便宜
不過我對這議題挺有興趣,google 了一下
商業團體法 12 條的確是有這個規定
而且必須遵循不然真的會罰款
社會局也的確是主管機關
再研究一下看到的兩個解法
1:只規定要入公會,沒規定要入指定公會
所以你可以找跟你行業別相關的公會即可
2:https://momoge.blogspot.com/2010/05/blog-post_07.html
看到有人這樣說,實務上能不能這樣搞
我也不清楚,一些資訊提供給原po
希望你能回報後續~
※ 引述《gary2 (蓋瑞兔)》之銘言:
: 小弟在台南市 開店約 1年半 遇上SARS , 也是努力活下來
: 當初為了弄店面 所以乖乖去弄了營登 每月乖乖繳稅
: 隱約記得去年剛登記完沒三個星期就收到了某公會的入會通知
: 那時候幫忙辦營登的朋友告知 可以先不用理他
: 但是1年半的今天 收到了一份 台南市 社會局來函公文
: 說請文到3個月內 加入 某商業同業公會 .....還沒得選
: 說去年已通知一次 這次通知後 若逾期再不入會
: 會由主管機關處新台幣一千五百至一萬元的罰鍰
: 那公會只有地址和電話 沒有網站 沒有Email
: 那個地址只有旅行社的招牌 , 連公會招牌也沒有
: 查了一下 理事長 萬年不換 沒有會員資料 連FB 都沒有
: 偏偏台南市同性質的同業公會只有註冊這一家
: 想請問大家 ....畢竟是台南市社會局發函公文
: 我要摸摸鼻子 就去申請入會 乖乖繳錢
: 還是寧願罰錢 也不要去入會呢 ?
: 感覺錢會被丟到水裡
: 已爬過文 但好像還沒看到過收到社會局函文的 ..
: 不知道有沒有版友們 有沒有自身經驗可以分享的呢?
: 還是不要小看台南市的公務人員效率呢 ? 說開罰 就開罰 >__<
: 拜託大家分享經驗給我
: 補上公文 只塗掉受文者資訊
: https://i.imgur.com/pq53ax8.jpg
: https://i.imgur.com/3rcRNqh.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