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30歲,在餐飲業從業12年。
最近和老闆提離職,原因是覺得自己還算年輕,趁這個時間點試著出去創業。跟他說明了
我的簡單想法跟願景之後,他覺得我想創業的想法跟他當幾乎一樣,覺得我的創業想法也
很認同。我並沒跟他說太多細節的東西,他就直接說可以投資我,因為他知道我的個性.
能力等等,他給的方案是:
我創的品牌他要股份至少51%,也就是我幫公司成立新品牌,該品牌的主要執行權利都在
身上,有點類似我是該品牌的經理負責人,而原來的餐廳職位讓我變成顧問,人不用在現
場,未來可能需要培訓等等,原來的薪水.餐廳的技術股份照樣不變給我。
我認為優點是:
老闆要投資我一定是相信我的為人,不然這個投資對他來說是個風險(老闆沒有很有錢)
。這個方案因為有老闆出了至少一半的資金,加上他持續給我發薪水,這樣給我的創業初
期的資金週轉壓力相對少很多,而且老闆的人脈.資源.意見都有機會派上用場
我認為缺點是:
變相於我在幫公司成立品牌,繼續當員工而不是自己當老闆,未來品牌成功擴大時候,利
潤必須被老闆平分掉至少一半。
我本身覺得各有利弊,因為我的總資金也不是很多,如果完全是我一個人初期的壓力是很
大,如果有老闆的加入我是相對輕鬆很多,所以我想要請大家幫忙給個意見,應該要怎麼
做更適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