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小弟在作生意,最近想申請開發票,
不知我的認知是否有誤,有些問題想請教一下:
1) 如果要申請開發票,可以只到國稅局做稅藉登記,
不用另外去申請行號(小規模)或公司嗎?
還是有申請開發票,就一定要申請行號或公司呢?
2) 不管申請行號(小規模)或是公司,都需要執行進貨項和銷貨項的報繳嗎?
還是只有申請公司才需要呢?
3) 像有些發票(住宿、加油、買車…)可以開統編抵稅,
這是不管申請行號(小規模)或是公司都可以抵稅嗎?還是只有申請公司可以呢?
4) 申請公司和行號(小規模)的繳稅差別如下對嗎?
公司: A) 營業稅5% B) 營業所得稅是6%(稅率如何決定?)對嗎? 會併入個人綜合所得
行號: A) 營業稅1% B) 營業所得稅是6%對嗎? 會併入個人綜合所得
5) 假設我會出貨給客戶,客戶也需要我開的發票去做進貨憑證,
這樣跟我申請行號(小規模)或公司有關係嗎?
還是會出貨給下游就一定要申請公司才行呢?
6) 如果我的進貨都可以拿到進貨發票,但是開發票需要增加5%進貨成本,
但銷項也能抵稅,這樣是不是要申請公司比較好呢?
因為很多東西可以抵稅(加油、 飯店…),主要是差在公司營業稅繳5%對嗎?
因為我是兼差非正職,所以我想評估怎麼做對我有利
以上,希望各位前輩可以幫忙解答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