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指揮人員的指令優先於燈光號誌

作者: jubel (木亟缶夬金戔)   2013-10-31 08:36:44
│紅燈 ║ │
├─────╜ │大樓地下停車場出入口
─┘ │管理員
巷子 │
─┐ ╓──────┤
│ ║ 我 紅燈│
早上我經過這個T字路口在等紅燈時
旁邊的管理員一直吹哨子揮指揮棒要我們這邊闖紅燈過去
大概我們後方有車子想進去大樓地下停車場吧
我知道路口有指揮人員與燈光號誌時
以指揮人員的指揮為主
如果是警察 義交 或是施工現場的指揮人員我會聽從
但問題是他只是一般民眾......
所以我當時不理他 繼續等我的紅燈
不過旁邊的機車已經衝過一群了
連汽車也繞過我衝過去了...
剛剛查了一下法規
名  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102年5月8日 修正
第四條
道路標誌、標線、號誌及其他相關設施之設置與管理,應提供車輛駕駛
人及行人有關道路路況之警告、禁制、指示等資訊,以便利行旅並確保
交通安全。
駕駛人駕駛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
指示、警告、禁制規定,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
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
前項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樣式、標示
方式、設置基準及設置地點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所以那個大樓管理員的指揮應該是無效的
如果聽從他的指示過去
算是闖紅燈吧?!
不然隨便一個人跑到路口亂指揮
大家就可以無視號誌就闖紅燈了
這實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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