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騎車停等紅燈時,當時並未闖紅燈、越線或行跡可疑等
紅燈停了很久轉換綠燈正要起步時,有位警察從後方突然走出來
沒有出示他的證件也沒說明理由就要求我出示證件
隨即馬上拿出相機拍攝我的人跟車子
然後就開始開紅單(未裝設後照鏡)
也沒說什麼:"你違反xx條例我現在依法舉發"之類的話
動作之快我還沒反應過來他就開單了
上次摔車後照鏡摔破了,前幾天還在詢問裝後照鏡的價錢
本想說有空要去裝,沒想到運氣差就被開單了
我知道未裝後照鏡違規在先
但我的重點不是抱怨我要繳罰單
而是這位員警當時的舉發過程及他的態度讓我感到不舒服
當時現場路口附近以及上一個路口
我都沒有看到任何值勤警示燈或警車
更別說警察什麼時候從哪邊走出來我都不知道
一出現沒說明理由就盤查我拍照
是否有違反比例原則及未依正當程序依法行政?
要拚業績也不是用這種偷偷摸摸取巧的方式吧
這樣怎麼知道他是執勤時間開單或是下班了剛好抓到我拚業績
通常這樣只能摸摸鼻子算自己倒楣嗎?
我知道打這篇可能會被酸
但我的重點不是違規
有錯在先所以罰單我沒異議
是警察在整個舉發過程中有爭議
有什麼辦法投訴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