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要開鑑定委員會
因為機車乘客受傷頗嚴重
想請教注意事項還有後續可能衍伸的問題
1.我方汽車,在十字路口與衝出來的機車發生擦撞
機車騎士擦傷,後座乘客飛到車子上撞到擋風玻璃
造成擋風玻璃大片碎裂,乘客撞上車後又滾下去,造成雙腿骨折
車禍第一時間是由我打電話報警請救護車
2.擦撞的路段雙方都是直行
負責的員警說線道相同,無主次幹道之分,無任何交通號誌,無違規搶快之問題
路口沒拍到任何車禍畫面
我們的爛行車紀錄器可能因為撞擊力道過大當機,沒拍到任何畫面
3.我們行經路口時微微放慢車速,但因沒注意時速表無法確定時速究竟多少
對方機車是說他們行經路口有按喇叭(我們車內有開廣播,完全沒聽到喇叭聲)
機車衝出來時已經反應不及,急踩剎車還是撞上了
看汽車車損痕跡機車應該是撞到我們汽車的右前輪邊邊
汽車右邊地上有個明顯的刮地痕
(員警口頭說機車車速應該頗快的煞車痕,對方說是我們拖行他的機車)
4.初步研判表機車序位1,肇事原因為未依規定讓車
我們汽車序位2,肇事原因為駕駛疏忽
這種路口發生擦撞我們也很無奈
突然一台機車就衝了出來閃避不及
我們認為是機車車速過快,對方認為是我們汽車撞他們
基於道義及關心傷者
擦撞當晚有去醫院探望機車駕駛及後座乘客(兩人為男女朋友)
包了壓驚紅包,第二天乘客開刀也有帶水果探望
我覺得汽機車擦撞並不是大車就是過失者
我們在車內沒受肉體傷害並不代表不會受到驚嚇
我們自己評估雙方駕駛皆要負擔斷肇事責任
如果是該我們要負得不會逃避
但因為機車乘客有受傷且頗嚴重(乘客還未成年)
他爸爸非常生氣認為應該是開汽車的"要有肩膀"(要我們負起責任的意思吧?)
想請問鑑識委員會說明時該注意哪些事項
以及後續可能會衍伸的問題
因乘客有受傷,估計那位爸爸會告我們過失傷害
我們該如何準備應對?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