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問] 有關車禍的事情

作者: story0312 (mei)   2015-09-25 23: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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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ory0312 (mei)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有關車禍的事情
時間: Thu Sep 24 16:40:09 2015
不好意思,因第一次車禍想詢問,剛剛才註冊,文有點長…如果問錯地方...還請包容..
我在9月15號那天上班途中發生車禍,
當天騎至某路口前,就明顯看到是綠燈,
我繼續直行,到路口處前時,前方偏左的一個老阿伯,突然不打方向燈就右轉了…
太突然,心理想著趕快剎車,急煞後只撞對方後面車牌,
我一直想往左拉不想撞到阿伯,結果我撞到車牌後直接在原地往左倒…
左側整個被壓在車下,完全沒力氣起身…結果那阿伯一直罵我騎太快…
我平常騎車不快…頂多也才時速40左右…
那路口沒有監視器…似乎只有路口旁早餐店目擊,
他們有幫我拉起機車… 問我有沒有事情…
我不知是否因為疼痛…當下想說話卻一直喘沒辦法好好說…
我慢慢的說出,是那個阿伯突然右轉沒有打方向燈,還有,我要報警…
結果,對方一直說我看起來沒事… 還一直怪罪我…
我看對方要跑,目擊的人也沒有要幫忙我的樣子,因疼痛,我是靠著機車想站好…
就拿出手機忍著疼痛抬高手要拍照…然後報警…
結果,對方真的跑了… 警察來之前,我嘗試詢問早餐店是否可以幫忙我坐證,
他們不說話…然後我問是否認識,他們說對方是買早餐的客人不想惹事,迅速收起店面…
警察來之後,我也是沒辦法好好說話一直喘加痛到掉眼淚,
告知警察早餐店有目擊到,他跑去那個店家家裡詢問…
對方逃逸是直行,早餐店卻說迴轉… 聽到只有無言…
我跟警察在三保證,我沒記錯他逃逸路線,警察最後照那個路線去查店家監視器…
隨後,我等朋友到過後被送去急診‥。
在急診那打完止痛後,我想起有拍照,檢查手機,發現有照到就提供給警方,
做完筆錄後就回家,吃了止痛藥,就只剩下胸悶加一直喘…我就把對方車牌PO到FB詢問,
結果發現,同天,那阿伯逆向騎車撞到人(剛好是我高中姐妹),
對方說我朋友撞他,惡意索取醫藥費,我朋友因趕上班,人也沒怎樣,就給錢離去了。
隔天我朋友要去找監視錄影器,發現那地方剛好也沒有‥
9月17號,我回診後,警察告知那車牌有被開單記錄,叫我去指認照片,
我帶著高中姐妹過去指認,結果真的是同一個人…只是警察說我朋友當下沒報警…
所以無法處理…
晚間,確定是照片的那個人,可他跟警察說,
他沒有逃逸,有詢問我有沒有受傷,我說沒有他才離開(?)
聽到這段話,讓我不是很高興…
車禍到現在,四肢挫傷,這我不擔心,看的到恢復也不錯,
留疤也沒關係~ 頂多之後就穿長裙遮一下,
我手腳麻的越來越明顯,也使不上什麼力氣
連畫畫的筆都拿不穩…無法畫畫…
前天吃止痛藥後沒效,脊椎附近痛到我只能一直哭…
昨天看完醫生,之後也要復健一陣子… 之後還要去檢查神經
我有跟前車保持距離,可能真的還不夠遠,這我之後會注意
可是對方態度真的很惡質!
我現在還要一直擔心左腳和雙手發麻什麼時候會好轉…
拿起畫筆,卻無法拿穩,無法好好畫,真的很挫折…
想在這邊先詢問幾個問題…
第一,我一直很疑惑,這種車有可能驗過嗎=__=?有辦法上路嗎?
https://goo.gl/zlIY3X
他後面連方向燈根本沒有,我因為不懂這些,可能問的有點蠢..
第二,這是當時的圖,
https://goo.gl/MTOXa3
我盡力畫了…
紅色的點是我倒下的位子,
綠圓框是他原本在我左前,後來右切,
我倒下後,綠色圓是他的位子,
在來是他逃走的位子。
第三,請我的強制險公司查過對方連強制險都沒有,
我個人是沒有保險,可是我這樣子也沒辦法上班,
連自己從朋友那邊接的外包也暫時停下了…
因為我是後車… 路口也沒監視器,
我有FB詢問過有沒有當時的行車有照到,
也有請朋友這幾天發文在這邊問過,
如果沒有加上對方堅持自己沒有要右轉的話,
關於索賠那些… 我有辦法站穩嗎?
該注意哪些事情?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4-09-24 16:51:00
PttLifeLaw
作者: waterr37 (miss U)   2014-09-24 20:12:00
我記得有交通版,車禍事故可以po那邊
作者: darkaikainu (喋血嬰骸)   2014-09-25 16:52:00
告就是了,當時報警時對方不在就是肇事逃逸你真的法律知識太少,才會自己擔心受怕你沒有跟它和解,也沒有和解書,不管對方供詞如何它就是逃逸跑不掉。你沒有裝行車記錄,無法證明當時車禍它直接轉彎,這點比較不利,只能交給法官但是他逃逸這點是不會改變的,用這一點就能告死它然後這個三寶伯疑似記錄很差,法官也會去判斷這個人講話能不能信之類,你根本不用怕它你現在要開始記錄,自己沒辦法上班之類,然後損失多少收入等等都要算在它頭上。刑事告完告民事以前有個案例是,發生車禍後,當時好像沒甚麼問題對方就離開了。之後過一段時間,對方就拿著驗傷單等等很齊的資料去提告,然後這樣子也算肇逃筆誤修正一下,是車禍完畢後對方離開,然後當事人留在原地打電話報警之後去驗傷,之後找到人後提告當下覺得沒問題離開,但是沒有和解。因此被告
作者: story0312 (mei)   2014-09-25 23:06:00
不太會轉 .....我真的不太熟所以想發問..當天警察不是給報案三聯單而是給[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對方沒強制險,有查到可以申請補償基金,查了一下,有人說用登記聯,有人說用三聯,是都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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