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對嘉義市內的標線有些疑問,所以我在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民意論壇裡做了發問。
因為對回覆內容感到不理解所以想上來請教各位先進。
===以下為我的問題與答覆:===
問:「依規定路面邊線線寬應為15cm而快慢車道分隔線線寬為10cm,但嘉義市內有多處路段的路
面邊線線寬僅為10cm,請問在嘉義市內該如何正確分辨慢車道與路肩?」
答:「您好所提事項,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一、第149條標線依其型態原則分類第1項第3款,白實線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
道或指示路面範圍……。
二、第183條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線寬為15-20公分………
。
三、所提嘉義市內多處路段路面邊線寬為10公分,應為指示路面範圍,非路面邊線,劃分
快慢車道分隔線,公路主管機關依其道路設計劃設(多車道)。感謝您對本市交通之關心,
敬祝順安!」
============================
我無法理解的是第三點,用以"指示路面範圍"的標線不就是路面邊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