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約19:25左右開車行經成蘆橋下時, 不慎開到對向車道(本來要轉64上1高), 立即剎車後卡在分隔島處, 本想看能否倒車回到正路, 但忽然後方發出喇叭聲響, 知道無法後退, 只好往越堤道開, 因怕後面回堵, 所以有稍微開快一點
狀況來了, 後方汽車忽然追上一直跟我按喇叭, 當下想說可能剛剛差點被我撞到, 不爽, 所以有點叫囂的意味, 我刻意放慢車速, 等他們前進, 會車時對方副駕女生還搖下車窗看我, 我想說就不好意思, 當下也沒想太多
後來一路上他們似乎也沒開很快, 也沒要我停車的意思, 我就索性跟在他們後面慢慢開, 直到遇到一個紅綠燈, 雙方車子都停了下來, 對方2~3名女生忽然下車, 我搖下車窗, 當下她們說”你知道你撞到我們的車了嗎?” 我一陣詫異, 回想當時並無任何撞擊搖晃感, 所以根本沒注意到這件事, 馬上下車說抱歉並確認是哪邊有撞到, 後來看對方前保桿並無嚴重撞傷, 對方說是擦傷(看到保桿較凸出處有磨掉的痕跡), 當下想說應該是自己理虧, 跟她們說抱歉並且想說找警察做筆錄後用車子的保險去賠償, 她們卻說我”肇事逃逸這麼遠了怎麼找警察?”
但是當時我的確沒有感覺, 她們說撞到我也願意賠償(但是要做筆錄才能找保險公司出險對吧?), 但對方唸一唸後後來就不了了之, 各自離去, 但離開前我有拍下對方牌照
請問各位達人
1. 我應該去警局做備案動作嗎? 不然好像真的肇事逃逸的感覺
2. 我查看我的後保桿並無新傷(不過老車了, 保桿也是蠻斑駁的了~XD), 所以不太確定是否真的有撞到(小弟也有幾次車禍經驗, 這次真的無感)
3. 對方車上大概有4~5位女生, 看起來像是高中生, 不知道她們是否有其他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