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但希望有經驗的鄉民能幫忙
時間:去年11月底
限速:40
天氣:雨
對方車種:2013年領牌 哈特佛天狼星(照片推測)
當時在公司樓下找停車位,從支道右轉進幹道
轉進前有確認T字路口的廣角鏡兩方短時間內無來車
以20公里以下速度轉進幹道並持續以緩速前進約10公尺左右
途中有橫越一行人班馬線
對向車道發現一個車位,
確認對向車道已無來車,左後照鏡也沒看到來車後左轉,
(左轉當下自己也疏忽未打方向燈)
整台車已完全轉出後,我煞車也完全停下來想要確認一下左方來車狀況
(因為我煞車有點緊,所以煞車時車子會頓一下)
此時看到對方仍持續朝向我騎過來,再轉回頭想要發動車已來不及
(事後看現場圖,當轉頭我看到他時至少離我還有10公尺以上)
(刮地痕出現的地方大概離我有7~8公尺以上)
並遭到對方機車鏟倒,對方的車鏟倒我後飛向對向車道至少兩公尺
(不確定是否因為碰到其他車輛才讓車停下來,但有可能)
(對方自摔刮地痕出現的地方大概離我有7~8公尺)
我本人只有小擦傷,和左腳踝目前有發炎的狀況
對方則是左手骨折,以及脊椎摔傷左手目前是麻痺狀態,需要做神經修復
而且對方一直插管到過完年才做筆錄,
初步判定是我方是左轉彎未注意車輛
對方則是涉嫌駕駛失控
上週也第一次談和解,對方開了將近100萬的賠贘
(我只有保強制險,騎車十幾年唯一一次車禍是騎快自摔,大概十年前)
我當然是付不出來,我當天也申請了車禍鑑定
(且當天在談的過程中,對方父親說他當時時速是44!?)
目前只知道會車禍鑑定需要到2個月,
申請出來後離半年的法律追溯期只剩下幾天
看來勢必會進入訴訟階段
對方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追究我方
我的疑慮則是
天雨路滑,且行經無號誌路口及人行班馬線時未減速
未注意前方車輛狀況
以及有超速嫌疑
(因從我開始轉彎開始到完成的時間,就算對方時速只有44,
當時雙方的距離應該會有20公尺左右,煞車距離是足夠的)
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接下來的兩個月除了繼續談和解以外
我應該怎麼處理以及做什麼準備會比較好?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