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前天於台北復興北路新聚點前發生自行車與汽車車禍
兩台計程車(一台小黃 一台Uber)違停於紅線下客
下客結束後切出
我(騎自行車有戴安全帽)想說放慢讓他們先過
沒想到小黃無故急煞 造成Uber也跟著急煞
我反應不及直接親上去
斷了一根門牙及臉部挫傷
交警判斷後覺得我應注意未注意沒有保持安全車距
前方肇事急煞小黃 交警覺的完全沒錯
想詢問版有 這樣急煞的小黃需要負責任嗎?
另外 我可否向小黃求償強制險?
https://youtu.be/g9LDhoSGKKQ
https://youtu.be/MJ-22T-ntU8
https://i.imgur.com/w1O04GI.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