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拜六發生一件很尷尬的事情,就是我買了內褲和女裝,不小心把內褲就遺落在地板
我很快樂的去洗澡吃飯,殊不知道我媽在整理房間,就拿起那件內褲
然後我就快樂的上樓,我媽就開始問這件內褲
媽︰你又去買內褲
我︰又怎樣了 我喜歡女裝 美的事物 又有錯了
媽︰你這樣就是心理有問題
我︰我又不是穿出門、只要不違反法律問題為什麼不能做我自己喜歡的事情
~~~~~~~後面就不說了,就是大家知道的那樣
然後經過溝通協商(搞得像黨團協商),還有姊的幫助,我媽終於肯讓步
但是︰
1.不讓爸媽看到我穿女裝,尤其是我爸
2.不作違反法律的事情,EX~穿女裝偷窺女生
3.不要著火入魔一直買女裝內衣
結論就是︰終於可以自由的穿女裝、不用再擔心藏女裝會被發現
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