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os48 (eros)》之銘言:
: ※ 引述《eros48 (eros)》之銘言:
: 因為認識一位朋友男跨女
: 在結婚生子後,可能因為太想手術了
: 就開始吃藥準備手術,造成妻子無法接受離婚了
: 朋友開始在同性圈交友
: 我實在不了解為甚麼也是喜歡女性
: 也結婚了,還要進行手術呢?
: 重點是她喜歡的是女性?
: 以男性的身分生活不是比較方便嗎?
首先呢
要先感謝原po讓死氣沉沉的跨版有點活水
不然最近進來都沒新文章有點空虛
再來就是原文中的問題
一男一女結婚了生了小孩
然後因為男的太想要當女生了
所以最後決定手術
造成妻子無法接受而離婚了
這應該是原po的情境如果理解沒錯的話
而這個社會普遍認知是男方的錯
為什麼?
剛剛剛好補習班下課結果搭錯車走了好大一段路回家
剛好可以在路上想這個問題
我不是想幫男方護航
反正我也不會做這樣子的事情
但既然社會普遍都認為是男方的錯了
那我嘗試用不一樣的觀點來說說看
首先我先想的是
一段婚姻關係
雙方要坦白到什麼程度才算是對另一方沒有背叛
財產? 負債? 曾經談過的戀愛次數?未來想要做的事情?曾經想要做的事情?
我無法確定男方在結婚前就是否有做以後生完小孩就要變性的這個決定
但不管他有沒有在這之前做這個決定
是否就要對他的婚姻對象沒有坦白這一點做譴責
跨性別在很多人心中並不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情
所以應該普遍認為應該要在婚前提出來
但其實財產也是對很多人來說很重要的事情
如果結婚了發現另一半沒錢而選擇離婚
普遍大眾會譴責的是誰呢
這是我的第一個比較過後的疑問
再來就是
如果想變性是她婚後萌生的想法
那就又回到很原始的一個問題
婚姻究竟是什麼
到底什麼才能維持一段婚姻
今天其中一方的跨性別到底改變了什麼
原命題中男方是愛著女方的
跨性別的一路上並不會改變男方對女方的愛
如果今天男方因為吃藥動手術而改變外貌
而導致女方愛不了了
那是否今天男方出車禍毀容了
女方也可以因為這個原因而離婚呢?
這樣子女方通常是會被譴責的
所以並不只是外貌上的改變
可能跟男方主動的原因有所關連
那換個場景
今天男方突然說他想要把身體練得超壯跟健美先生一樣
可是女方對大肌肌完全無法接受而想要阻止男方
普遍會譴責的應該會是女方干涉男方的興趣
為什麼會這樣
同樣是主動對於身體上的改變
到底差別在哪
或許可以連結到社會對於跨性別觀感的歧視問題
當然也有可能只是我舉例不當
這樣想下來我並不覺得男方有需要承擔任何譴責
故希望可以藉此機會跟大家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