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翻譯經紀,拖欠稿費一萬多塊

作者: silenthillwu (James)   2014-05-28 14:28:43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在版上看到過所謂的翻譯經紀的文章...
在這裡PO文是因為一個叫做SANDY的人一直拖欠稿費,
我已經警告過他很多次,要他不要一直讓我催帳,但顯然他沒有聽進去。
一開始我好言相勸,告訴他要在時間內匯款。
他都一直給我空白支票,一直找理由根本沒有想要匯款的意思。
我不想威脅他,他真的讓我很難過,很失望...
後來我已經多次勸告,說他趕快匯款,匯完款之後再告訴我就好...
但我不知道他是怎麼了,好像把我的話當耳邊風一樣。
說難聽點,一開始我做案子,有時會拖稿,他就說要扣錢...
可是他拖欠款項這麼久,我是不是應該要算利息了呢?
我真的感到異常地生氣和難過...
因為翻譯經紀給的費率相當低,沒想到稿費又拖欠成這樣...我已經忍無可忍了
SANDY,如果你看到我在這邊寫的東西,請你主動和我連絡,
否則我只好公布你的個人資料,或者報警處理。
好言相勸3個月,你一直拖欠稿費,實在說不過去... 1萬多元...
我想是你沒有將心比心在先的,不要怪別人了!
作者: cleanwind (C.Y.)   2014-05-28 15:47:00
公布個資恐有觸法之虞,請直接洽警察局處理。
作者: silenthillwu (James)   2014-05-28 17:52:00
我想,我公布他的個人資料,也是為了避免大家受騙...
作者: translating (翻譯中)   2014-05-28 17:56:00
不可以喔~台灣司法會抓小罪喔,放賣國賊喔有簽約嗎?違約就告阿
作者: az493010747 (Pudding)   2014-05-28 19:20:00
先給存證信函蒐集好證據就告了!
作者: silenthillwu (James)   2014-05-29 00:36:00
告人也要一筆錢...這我都想過了,就是有人言而無信..我真的不希望再有人來破壞我的信任. 一點信用都沒有.和氣生財,這是我一開始相信的,後面的我就不多說了
作者: translating (翻譯中)   2014-05-29 14:18:00
其實可以自己去說...法官頭會很大就是了既然站得住腳,上法院可以當長見識啦可以先去觀審幾場,很有趣,動物園似的
作者: bathilda (bat)   2014-05-29 16:13:00
沒事的話可以自己去,當成增廣見聞了
作者: translating (翻譯中)   2014-05-29 16:22:00
之前看過一場,當事人二個老灰阿,場面亂七八糟的又沒請律師,然後法官、書記官直接告訴被告怎麼打不然沒完沒了後來就覺得,臉皮真的要厚一點,管別人怎麼樣
作者: silenthillwu (James)   2014-05-29 17:08:00
台灣人的法律素養,不夠...台灣人的思想薄落...
作者: translating (翻譯中)   2014-05-29 17:19:00
你的想法這樣,難怪被人吃死死的啊你念那麼多書,哪裡不夠?
作者: shuen1217 (Rebecca)   2014-05-29 21:55:00
寄存證信函的成本不會比1萬塊高吧? 自己的權益要爭取啊
作者: silenthillwu (James)   2014-05-30 01:25:00
我的出發點都是良善的,但願我遇到和我一樣想法的人如果每個人都照著法律和道德良在走,這個世界太平~~
作者: az493010747 (Pudding)   2014-05-30 14:26:00
你可以爬我之前被騙的文章,對方給假電話假身分你知道很多人把譯者吃死死的根本踐踏你的心血太可惡了
作者: shuen1217 (Rebecca)   2014-05-30 14:52:00
可是今天你遇到壞人 那走法律途徑爭取權益不是很合理嗎
作者: miraij (アラシ魂)   2014-05-30 15:20:00
可以理解你的想法,但如果為了惡人自己也犯罪那不是得不償失嗎? 現在你若公布個資結果你們己惹上個資法那還不是要走法院,而且到時你會從原告變被告,想清楚不要衝動
作者: kage01 (嗯)   2014-06-01 08:21:00
按法律走真的是最好 民刑法 訴訟程序自己看一下 訴狀沒那麼難寫 只是浪費時間而已...過低的價格就很容易碰到這種客戶真要查IP都有得查 看鴿子要不要辦而已
作者: silenthillwu (James)   2014-06-02 14:44:00
我想過,這樣做並不違法,因為他主動找人工作,這也間接顯示,他的身分確實是公開的,這是工作上的問題一般的公司行號,也都會公佈自己的電話,負責人他現在又和我說,他住院了...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他譯者善良的比較多,但是大家真的要好好注意自己的法律權益...
作者: loverey (Megumi)   2014-06-03 00:16:00
我覺得你應該要據理力爭才對...你相信他是真的住院嗎...
作者: silenthillwu (James)   2014-06-09 17:59:00
我已經po文公告,也已經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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