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math999老師對於我先前行文時用字不精確易產生誤解,認為會
對人格與名譽造成損害,故特此再以獨立發文做澄清與道歉,占用版
面請各位老師與版主多多包涵。
檢視自己在11/05所發之文章,曾使用到下列文字
「math999老師認為不認同原po,至少有三種做法」,而後我卻未緊接做
進一步的說明,故易產生「math999老師認為可以採取下列三種作法」之
誤解,然而此卻非為math999老師的原意,在此向math999老師致上歉意,
因錯誤的措辭而使得math999老師受到不實描述與指控,而致使名譽受損
,侵害math999老師之人格。事實上math999老師並非認為這三種作法都是
可以的。
文末,再次因用詞不當而造成math999老師名譽受損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