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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就讀國防大學的阿立(化名),102年被依德行未達標準理由,且他申訴逾期,遭校方
退學,但衛福部支持阿立,認為阿立可能因感染愛滋病遭歧視遭退學,要求國防大學三個
月內應恢復阿立的「就學機會」或「和解,進行改善」,國防大學不服打行政訴訟獲勝訴
。衛福部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將全案撤銷,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審理
。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行政處分應予明確,衛福部原來對國防大學的處分是要求「恢復阿立
就學機會」,並非恢復就學,而「機會」兩字並不明確,有多種可能,不限於撤銷或變更
退學處分,應予查明,此外,法院應查明事實部份,即阿立是否確實因德行問題不佳遭退
學,或者退學有可能和因AIDS遭歧視有關,因此撤銷發回更審。
阿立是於102年依德行考核未德標準,遭到退學,衛福部認為國防大學是因阿立罹患愛滋
病後在校受歧視遭退學,大動作捍衛其就學權利,衛福部疾管署槓上國防大學,依「人類
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對國防大學開罰100萬元,也寫下
歷年來歧視愛滋病患開罰金額最高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