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8校評鑑有條件通過 校務治理通過率最低

作者: cradredtade (☆☆☆☆☆☆☆)   2017-12-27 19:21:28
https://udn.com/news/story/6928/289741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高教評鑑中心今天公布106年上半年第二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結果,共13校受評,有5校
在4個評鑑項目全數通過,其餘8校有1或2個項目為有條件通過。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李彥儀告訴中央社記者,過去評鑑結果可作為招生名額和核定獎補助
款的參考依據,但大學法修法後,大學評鑑已與獎補助款、招生名額等脫勾,現在評鑑結
果主要目的是協助大學發展,幫助學校改善,同時也提供學生參考。
根據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今天發布新聞稿,受教育部委託於106年啟動第二週期大學
校院校務評鑑計畫,自106年至107年以2年為期,分年分類完成71所公私立大學校院、5所
宗教研修學院、8所軍警院校及2所空中大學,共86所大學校院(不含科技校院)的評鑑。
為回應行政減量的呼聲,高教評鑑中心指出,第二週期大幅精簡為4個評鑑項目及14個核
心指標,4個評鑑項目包含校務治理與經營、校務資源與支持系統、辦學成效、自我改善
與永續發展,評鑑結果分為「通過」、「有條件通過」及「未通過」,每個評鑑項目各有
一個認可結果。
根據評鑑結果顯示,這次共有13所受評學校,皆無「未通過」的評鑑項目,有5校在4個評
鑑項目全數通過評鑑,其餘8校有1或2個評鑑項目為「有條件通過」。
高教評鑑中心表示,4個評鑑項目中,以「校務資源與支持系統」與「辦學成效」的通過
率最高,達92.3%,顯示多數學校在教學資源投入與支持上表現較佳,重視學生學習成效
及資訊公開,並願意提供教師及學生良好的學習環境與機會。
「校務治理與經營」通過率僅61.5%,是通過率最低的評鑑項目。高教評鑑中心指出,有
條件通過的理由,多聚焦在學校校務治理運作的缺失,如檢核管考機制、組織與法規形成
過程、經費規劃執行等欠缺完備,也提醒學校在校務治理上須更有系統及效率,依規定及
組織分工落實校務治理。
評鑑結果公布後,受評單位如有異議,可於收到評鑑結果次日起30天內向高等教育評鑑中
心提出申訴,評鑑結果為「有條件通過」的受評單位,必須於108年3月起接受追蹤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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