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就常常說兒少法2條1項之3根本惡法
虛擬創作(尤其漫畫)之於現實攝影的最大差異
就是不可避免的,他容易忽略掉很多的細節
所以才會有動畫人物換個髮型就長的一樣的笑話
如此一來對角色年齡的認定必然變得主觀
實際上無法分辨"小孩"以及"發育不良的成人"
只能靠著執法者自行胡亂通靈來判斷
也就是會變成"我說你是兒色你就是兒色"的狀況
等於是一個國家在以公權力限制人民的性癖
這就是已經被法界唾棄了幾十年的家長式立法
沒有根據顯示色情創作和實際侵害有關聯
可是立法者卻把這個行為上升到抽象危險的程度
根本是莫名其妙
照這個邏輯,暴力創作應該構成侵害生命法益
也沒看到有同等規範啊,那可是生命法益耶
我們立法院諸公可以容忍民眾玩GTA而殺人的風險
但看矮小女性(甚至都還不確定是真的未成年喔)
色情創作可能會強姦(不管機率多小),這個就不可以
各位要知道,在民國95年釋字617號出來之前
我國刑法235條原則上還禁止"散布、播送或販賣"
任何的"猥褻物"喔
但是這東西要修法把他修掉我看也沒有什麼希望啦
不要說台灣,大部分人類的法治素養還沒到那邊
在這之前把所有"疑似"兒色的往死裡打是絕對政治正確
跟刑訴101之1的預防性羈押有一點異曲同工之不妙
所有學者不分派別全都認為沒道理,但就不可能改掉
之前問過幾個系上的教授基本上都接近這個見解
有一個還直接跟我說這東西期待修法基本上機率是0
還不如跟立委混熟叫他幫忙夾帶還比較現實點
作者:
liu2007 (è–¯)
2023-12-16 15:33:00Killing people is easy. Being politically correct isa pain in the ass.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3-12-16 17:00:003樓說啥 你今天如果把媒體自由禁了也是一堆人跳腳 所以媒體自由該禁一禁?
作者: uohZemllac (甘草精華雄沒醉) 2023-12-16 17:14:00
希望三樓是反串啦 不然這種完全不去思考來龍去脈而直接反對他人立場的言論其實蠻可悲的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3-12-16 17:16:003樓那個就西洽引戰怪人之前亂吹自己有法律專業被戳破就變這樣了
作者: SYD72 2023-12-16 18:07:00
3樓有夠可悲欸 ㄏㄏ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23-12-16 18:09:00小女彈珠汽水
作者: danny2566 2023-12-16 18:34:00
3樓喊在我想再截一張
作者:
ttnkuo (帕格)
2023-12-16 19:07:00禁止永遠不是禁最該禁的,而是禁最弱勢的
作者: Fuuin (FSErureido) 2023-12-16 19:47:00
某樓遲早會反噬自己
作者:
liu2007 (è–¯)
2023-12-16 20:33:00他是怎麼被戳破的?
作者:
yys310 (有水當思無水之苦)
2023-12-16 20:53:00uh...需要到裏洽尋求關注的是什麼狀況@@a
作者: sean0212 2023-12-16 21:10:00
某樓邏輯堪憂,悲哀
作者:
BFer (AS)
2023-12-16 23:28:003F大概是隔壁板被噓爆跑來這裡崩潰
只能說因為這是更接近美國的限制吧?不過最後真的會執行嗎?嘻嘻,我看就三分鐘熱度
作者:
Wooper (烏波)
2023-12-17 02:43:00笑死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23-12-17 15:35:00有人認同,證明我們說對了;有人反對,證明我們說對了;結論,我們對麻了
按照台灣新法律,你在GTA殺人應該判殺人罪二次元即使無實際受害者也可以檢舉
作者: deolinwind (某F) 2023-12-20 16:09:00
抓交通違規可以救人但是會被老闆關心,抓兒色不會被報復,因為大官不缺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