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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rsakesheep (超.歐洲羊) 看板: C_Chat
標題: [閒聊] 未來數位跟買動漫是不是可以宣告死亡?
時間: Sun Dec 17 12:34:45 2023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舊條文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係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二、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三、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
、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四、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等行為。
本條例所稱被害人,係指遭受性剝削或疑似遭受性剝削之兒童或少年。
新條文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指下列行為之一者:
一、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二、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三、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
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四、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或其他類似行為。
本條例所稱被害人,指遭受性剝削或疑似遭受性剝削之兒童或少年。
今年二月修的
然後我們偉大的iWin找了一堆人想把圖畫的意義從
「描繪真人而成的圖畫」擴展到「完全虛構創作的圖畫」
前者是描繪真人,所以兒少作品勢必有被描繪參照的對象=有受害者
後者是創作,你憑空畫個巨乳蘿莉也算在內
以前只有製造拍攝有罪,這次連販賣還有公然陳列都有罪
未來數位跟買動漫是不是可以宣告收一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