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u2007 (薯)》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nK8zjTSHrjxiYseL/?mibextid=TrneLp
: 二月份延燒至今的「動漫圈炎上『iWIN』事件」,今日總算順利落幕
: 今天我和 黃捷 委員、 沈伯洋 委員一同召集衛福部、法務部以及ACG相關代表協會討論
: ,為了避免法令解釋模糊,使二次元創作受限,會議中達成三點共識:
: 1.兒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繪製之色情圖畫、AI生成之擬真色情圖畫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規定
: 處裡。
: 2.動漫(含二次元創作)如內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
: 價值,依刑法第235條處理。
: 3.兒少不宜觀看者,依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請平台業者補正相關防護措施
: (如警示性防護、阻攔性防護、嚴格年齡限制)。
: 會後再麻煩 #臺北市動漫企劃人員職業工會 代為發函請衛福部,對今日形成共識部分為
: 法令解釋,讓未來繪師們創作時,不需要再自我審查、處處受限,確保虛擬創作自由。
就看兒少法修正後的條文,對於"圖畫"將如何處理
以往法院在實務上,有法官將圖畫認定包含虛擬創作
認為其中角色未成年而不適用釋字第617號,最終以兒少法做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7 年度 上易 字
第 45 號刑事判決)
若能將虛擬創作從"圖畫"排除,就是依照刑法235條+釋字第617號
softcore:有隔離措施→OK
hardcore:NG
雖然猥褻這概念實在是一言難盡,但回到表現手法上去處理
總是比硬要去認定虛擬角色的年齡還要好上那麼一些
其餘的就參閱 aij 的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