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判決] 樂生版和史記版,廢版無效!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2013-04-07 23:43:39
在下願意遵守群組長所有判決內容,將在此文發表後恢復兩版.
另外,看版退場機制內容主要改動內容,為以下建議事項:
處分方式主要為:
A, 擴大版主自治權,版主須對版務負全責,因此總評估不過即撤換版主,
B, 公告認領有長達三個月的時限,
C, 新版主修正期限長達三個月.
D, 小組長將呈報群組長審核是否廢版.
其餘詳情請群組長來組務版詳閱相關規定.
請問群組長是否同意上述程序與方案?
※ 引述《Zuyi (it's Zuyi柔依)》之銘言:
: 根據PTT實業坊站法規集,SYSOP版精華區z-23-2-6-3中
: 所制定的 群組長/小組長權利義務,清楚說明以下規定:
: 小組長權力
: (6)建議廢板權:
: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績效不彰或不法之看板,建議刪除之權力,提供群組長或是站長
: 考慮刪除之。
: 廢版需要經過群組長或站長層級的監督與確認
: 在此宣布樂生、史記兩版廢版無效
: 判決:
: 1.限期三日內(4/9)回復樂生、史記版
: 2.廢版規定裡,請增加 ”限期改善” 的條例,讓看板有改進的機會
: 3.廢版規定裡,請修改為”呈報群組長審核是否廢版”。
: 國家研究院群組長 Zuyi
作者: IamNotyet (非也)   2013-04-07 23:53:00
呃....好心提醒一下,要是還在問群組長的意見的話組務板那邊可以先不要那麼早公告....避免變成先斬後奏要不然要是群組長說「不行!!統統拿去做雞精!!」豈不是又要重新修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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