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群組長回答此認定問題

作者: sitos (麥子)   2014-12-30 01:03:09
不論我認為 Zuyi 群組長在 #1HaA8thP (AboutBoards) 所作的裁決是否「正確」,
在 Zuyi 群組長作出裁決的當下,依據站規所賦予的權力,包括群組組規解釋權,
以及小組長任免權, Zuyi 群組長完全有權對當時的群組組規進行「解釋」,
並且在解釋過後依其對小組長之任免權,對小組長的任免進行適當的處置。
除非有證據顯示 Zuyi 群組長當時的判決,與站規互相牴觸,或由板務站長認定不妥,
否則 Zuyi 群組長的解釋即已對 MRZ 小組長之資格作出完整的解釋。
並且其解釋也代表其訂定的群組規中相關規定的「精神」。
在上述的前提下,既然 Zuyi 群組長在當時已經對 MRZ 小組長之資格作過裁決,
該裁決也就代表當時國家研究院群組組規的立場。至於 Zuyi 群組長的裁決,
是否「違反站方的法令精神」,由於我沒有站規的解釋權,無權解釋站方的法令精神。
同時我也不具有受理小組長任免權相關申訴的權力,因此若對 Zuyi 群組長當時
對小組長任免所作的裁定不服,請向板務站長提出申訴。我會依據板務站長的判決,
對本群組下小組長任免相關的規定作相對應的調整。
未來若是群組規中對於小組長之擔任資格有所調整,會再另行公告,
並詳細說明調整的細節。但若是資格修改是由寬變嚴,很可能不會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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