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tos (麥å)
2015-06-01 23:29:26※ 引述《lenord (雷諾德)》之銘言:
: 文章代碼:
: #1LJsoAAl
: 這篇是5/10日申訴
: 依據版規小組長須在七日內答覆
: 另一版友申訴經過11天小組長已答覆
: 惟本人申訴的部分已經過了20天
: 絲毫沒有任何小組長處理
: 在約5/20日向另一位小組長IanLi提出申訴
: 卻得到已經申訴了不得再申訴的答覆來刪文
: 結果本人的案件還是石沉大海
IanLi 小組長已於 5/31 回覆,請問 lenord 板友是否需要其它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