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Y_Research板主群判決不公 0826

作者: sitos (麥子)   2015-10-14 23:21:16
1. 先回應 tytony 板主在 #1M6pf6N0 (AboutBoards) 提出的解釋。
根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所規定:「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
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因此,處分公告內所附之理由,乃處分產生效力的必要條件之一,
然而在目前的處分公告 #1LtT9YXq (TY_Research) 中,
板主僅說明「經評斷文章內容有刻意製造爭議之情形」,
且僅引述「[討論] 關於解任務」一文本文。然而在 #1M6pf6N0 (AboutBoards) 中,
板主則說明此案判定警告之原因,在於 airua 板友於先前的文章推文造成爭議,
以及其後的修文內容隱含較明顯的質疑挑釁之語氣。然而不論是先前的推文,
或者是遭警告之文章的修文部份,都未在處分公告內說明作為處分的理由。
亦即,處分公告 #1LtT9YXq (TY_Research) 中,並未說明板主判定違規之理由。
故,該處分生效的必要條件不完全,請板主重新公告處分的理由,
並清楚說明認定違規的原因。在板主重新公告理由後,若 airua 板友仍不服,
請在本案接續說明不服處分的理由,並提供相關的證據。
2. 對於 airua 板友已在 #1M6rw61Y (AboutBoards) 說明不服判決的理由,
airua 板友的主要論據是在於其它板友亦有質疑挑釁的語氣,但並未受到處分。
對於 spurs2120 、 canandmap 、 cgunavy 以及 keroromoa 板友的發言,
若 airua 板友認為這些發言同樣具有質疑挑釁的語氣,但板主已公告認定不違規,
請將相關的檢舉事證與板主公告轉錄至本板作為證據,我將進一步審視判決標準。
若這些發言從未被檢舉,因此板主也沒有進行是否違規的認定,
那麼若 airua 板友認為這些言論也同樣因具質疑挑釁的語氣而應被認定違規,
請 airua 板友向板主提出檢舉。待板主認定是否違規後,再確認是否標準不一。
作者: airua (我是誰)   2015-10-21 22:45:00
群組長您好, 關於1, 板主已於板上公告, 內容與組務回覆相同但關於2, 本人尚未得到群組長對於本人提出檢舉適當性之回覆能某麻煩您進行 #1M7kpgZk 內容之回應, 以利本人後續說明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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