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檢舉版版規第十三條明明是為了因為那些無法再檢舉版發文的版友,
卻被某些人在該版或公民版受到言詞汙辱、毀謗及人身攻擊才有的,
而非限制任何一位使用者的檢舉權力。
且依照公民檢舉版第二條規定,只有明訂超過七天的事項不受理外,
文章也必須符合以下格式,其餘並沒有明定不受理。
第二條.使用本板檢舉公民板違規文章均需附上以下內容,如有缺漏板主可選擇不處
理該檢舉文。
一、文章標題【如: 17834 m 1 3/22 antiFascis □ [討論] 為什麼…】
二、文章網址【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網址 如: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4808529.A.986.html 】
三、違規事實【如:發文字數未滿、謾罵、引戰,也可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四、違規人名稱
.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
.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可再次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