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aimify 版主未依照版規內容執行判決

作者: sitos (麥子)   2015-12-16 18:59:42
※ 引述《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DiscuService 看板 #1MNnzSLz ]
: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看板: DiscuService
: 標題: [申訴] aimify 版主未依照版規內容執行判決
: 時間: Thu Dec 3 00:42:02 2015
: 申訴人ID:XDDDDDDDDDD
: 看板英文名稱:PublicIssue
: 被申訴板主ID:aimify
: 申訴案件:
: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48074529.A.F73.html
: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49018753.A.150.html
: 申訴訴求:
: 請版主依照版規所寫之內容執行判決,不要把版規沒寫的東西加入判決
因為這個申訴案主要的訴求是希望板主依照板規的內容來執行判決,
所以我先把討論集中在板主目前的處置,在程序上是否有所不妥。
至於案件本身是否違規,因為沒花很多時間去審視,所以暫時先不討論。
: 申訴理由:
: 第一篇版規並無說明需要著作權人才能檢舉,
: 今天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就是請他提出授權而已,並非我說他違反公開傳輸,
: 況且既然版規有這條,就應該是要保護著作權人,
: 依照版主此種判決方法根本不是在保護著作權人。
根據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
看板違規行為的第七項: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違反板主所訂定之板規,屬於「看板違規行為」。而對於違規行為的檢舉流程,
在「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編、第二章、第十條,
對於違規行為的檢舉權所作的說明如下: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在站規當中已經說明,「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基於站規對檢舉的原則性規範,雖然板規並無明訂涉及特定個人權利之違規行為,
須由權利人自行或授權提出,但此一處理原則已明訂於站規,
此一原則自然適用於本站各看板對違規行為檢舉的處理流程。
故板主若認定著作權乃涉及特定個人(著作權人)權利,對於相關違規行為的檢舉,
須由權利人(著作權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實符合站規對違規檢舉的規範,並無不妥。
: 第二篇則是版主擴大解釋,明明只有說若在公民檢舉板被水桶期間,
: 若在公民版或公民覺醒版受到言詞侮辱、誹謗或人身攻擊時可以請版主幫忙代貼檢舉文,
: 但版規並無說明水桶期間不可檢舉其他案件,
: 若是依照第一篇的標準,我國法律則是明訂什麼不能做,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所以版主的標準不一。
我並沒有很細看兩板的板規,也不知道你要檢舉什麼,
但根據 PublicIssue 板的板規第一條:
第一條 .本板為討論公共議題或公民團體,及其所相關之新聞、政策、心得與事務等
    .違反本板板規之情事者,請至公民議題檢舉板《PUBLICISS_PT》檢舉,其餘
方式恕不受理。
     .文章內容與本條第一項本板討論範圍明顯無關者,得刪除文章,水桶兩週。
對於違反 PublicIssue 板板規的檢舉,目前僅接受於 PUBLICISS_PT 板進行檢舉,
所以,如果你要檢舉在 PublicIssue 板的違規行為,
請直接到 PUBLICISS_PT 板發表文章進行檢舉。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15-12-17 17:07:00
沒有喔我是要說版主在判決時都沒依照板歸處理是在PUBLICISS_PT板的而非PUBLICISSue版的第二篇是在說明因為水桶期間無法再PUBLICISS_PT發文所以若有發生必須要受害者自行檢舉的情況時,版主可代發,但是版主卻認定僅有以下情況才接受檢舉僅為他自己擴大解釋,否則板歸應明訂除以下情況一概不受理那條板歸是為了避免被水桶後因為無法檢舉才有的而非限制版有檢舉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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