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科學學術研究院 小組長 kissinwang 濫權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10-04 14:01:27
1.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一、違規行為之檢舉」提出
此申訴。
2.Acad-Affairs 查無新增看板之規定。
以上兩點合先敘明。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ver 2015.8.1 詳版(下稱國研院管理總則)四、新增看板規定
明定組務或板務性質看板由小組長視需求開設,一般看板亦由小組長訂定相關開版流
程,無規定者,依國研院管理總則新增看板規定第三項辦理。
Foodsci-Safe 看板,依現有資訊顯示,為 2016/09/12 18:28:51 新增。
然 AboutNew 並無對此看板開設之連署,Acad-Affairs 亦無使用者提出新增看板。
觀 Foodsci-Safe 文章,既非討論組務,亦非討論板務,應屬一般性質看板。
依組長權力義務規範第二條第一項
(1)開板權:
組長有權決定小組中某一類看板的連署門檻及資格限制,並且有權審定所屬板
的連署是否達開板標準,而決定是否開板。未特別規定者,以群組上連署規定
為之;若群組未規定者,以站上一般連署規定為之。
本人認為,當小組長未規定開板相關規定,應以群組規定為之,故檢舉小組長濫用開
板權,恭請群組長調查。
若查證屬實,建議依照國研院管裡總則第九條第三項第a款給予免職處分。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2016-10-04 14:51:00
請kissingwang小組長答辯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10-05 10:44:00
附議開版權應該是僅能為了組務開設 一般類看板要走聯署並且不能自己審辛苦 ra 了
作者: 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   2016-10-05 14:45:00
那一板 當初開設的目的 本來就是定義為組務需求而非一般看板開設 是要搭配活動下去執行的~置底文 有寫 詳細規畫 還在在用所牽涉的東西都跨領域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