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重審annechu不適任案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2016-10-28 09:50:56
依照kissinwang與annechu雙方的供詞,站長認為既然當初科學學術研究院小組
長競選期間,雖然kissinwang的得票數最高,那麼一開始就應已最高票為唯一
當選者.但既然前任小組長Jasy提名當選者為第一高票kissinwang與第二高票
annechu,那麼兩位小組長理應平權.因此kissinwang不能以"取消副署"的名義
要求將annechu免職,而且群組中並無此項規定.對於這點,群組長表示同意.
然而按照"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ver 2015.8.1 詳版"的第九條,也就是"小組長
免職"條款中的第三款:"小組長之管理對該小組造成重大危害時,由群組長予以
免職."從群組規定中這一條款的內容來看,annechu對於科學學術研究院的管理
態度的確造成嚴重的影響.
因為在雙小組長的體制下,kissinwang跟annechu對此體制的運作發生認知上的
歧異,因此走向無法合作的態勢.在群組長多次調停期間,發覺annechu的其實就
是用技術性怠職的方式拖延kissinwang正在進行的組務工作,而且也拒絕在組務
工作上提出意見,因為在雙小組長體制下,若只追求兩位小組長得一起同意之後,
才能進行組務工作的話,那麼只要其中一方永遠都對任何組務工作都表示無動於
衷,只在另外一位先提出方案後就反對到底,那麼這個小組的任何組務工作將永遠
停頓.然而這種行為,基本上也不會違反任何站內的成文規定,所以也構不成上述
的第九條第三款所規範的情況.
那麼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解決呢?從群組規定來講,就只有第九條的其他兩款路
線可走:
一,希望annechu能理解他的做法已經對科學學術研究院的組務管理造成危害
的情況下,願意自行請辭小組長的職位.
二,由kissinwang或科學學術研究院的板主主動提出申請,按照群組規定的
第九條第二款"透過投票罷免小組長",在群組的組務版上舉行板主群投
票,決定annechu小組長的去留.
倘若上述兩條途徑都無法讓annechu離職,那麼就只能請當事人自行協商了.
群組長 MRZ
作者: 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   2016-10-28 14:17:00
請問站內第九條第三款成文的規定有哪些? 謝謝更正 是群組內 這個群組管理法則的定義規範是群組長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2016-10-28 14:20:00
9-2-b: 投票申請人與投票人皆需為該小組之板主當然我現在也還是科學學術研究院內的版主啦但這種事情,我出面不太適合
作者: 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   2016-10-28 14:23:00
做這之前 你是逼我得罪人而以~我先修改小組規 增修條文 歡迎大家 投票 不過 a大目前在本群組內沒板主職了本小組要進行小組規增修法 可能要請你 跟站長 監票我先開啟討論 謝謝~~~~那群組長 群組規9-3啟動的條件 跟辦法 該如何執行?你所指的站規上的明文規定是哪些,可針對那些提出嗎?本人申請的理由 還有很多 願意重新列表供群組長或站長進行審核,謝謝~~~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2016-10-28 14:49:00
按照群組規9-3,annechu必須違反法律,站規,群組及小組規如果您能覺得有9-3路線可走,那就請列表另外臨時修法可能不會被站長接受,你得先向他請教
作者: 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   2016-10-28 15:05:00
我是要小組規增列 點名 及重大議題必須推文表達參與規範 跟 本小組目前舊有事務無關~增列後 等板主群尋求共識 再來做罷免提案 以提高要求 投票率!就算棄票 也是要來點名~這是針對本小組 的板主活動率進行改革~只是目前 怕造成某些板主困擾~所以要問一問並非只是針對這次的罷免~~跟群組長先行報告~~~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2016-10-28 15:46:00
那就這樣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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