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aulnewman子玄&y50未經核可公然違法行政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2017-04-16 08:38:40
致群組方,
本人的意思是,若有問題可以退回,重新審核,可能詞不達意很抱歉。應該寫備查之類的

群組方沒有意見,我們沒有程序要補了,我們就順利通過囉。感謝。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我不太確定 Paulnewman 小組長在 #1Oxu-uYB (Life) 所說的審核是指哪一件事,
: 若是 Paulnewman 小組長目前的組務處置確實有違反群組規的地方,
: 請 wearewinner 板友另發一文指出違規之處。若 Paulnewman 小組長的組務處置,
: 不符 Paulnewman 小組長自行公告的程序,請 Paulnewman 小組長補足程序。謝謝。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4-16 13:54:00
ㄏㄚˊ?在下,沒看錯吧。這樣。也。可。以。凹。?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2017-04-16 14:13:00
閣下已經涉及意圖推測與人身攻擊,用詞請小心。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4-16 15:11:00
在下。沒有。推測。喔。在。下。蠻。肯定。您。是。曲解。群組長。的。意思。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4-16 15:12:00
樓上如果還想明哲保身,請節制發言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4-16 22:13:00
在。下。非常。節。制。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4-17 00:36:00
那是你以為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4-17 00:39:00
嗯嗯,就算是在下以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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