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uarean (莫河çƒ)
2021-04-20 10:57:31謝謝ian大的回覆
我這裡舉個案例(無關政治,僅為舉例)
如果台灣某地區人民在市長日常處理公務的辦公室
發動連署增加郊區的照明系統
不管成功與否,如果連署過程存在問題
相關事務的主理單位早該跳出來
在連署啟動時,說明此連署的程序問題,
避免繼續浪費時間,勞民傷財(時間就是金錢)
並在一開始就輔導正確的連署方式
美股板第一次連署沒過,純粹是支持人數不夠
但管理單位自己也沒發現程序上已出現問題
繼續讓連署進行、結束
過了快四個月都沒人發現問題
第二次連署發動、進行、結束
管理者也沒發現程序問題,
甚至群組長也通過連署,讓看板成立
三位管理者自己都沒發現程序出現問題
而這所謂的程序又與其它縣市有明顯不同
又怎能要求總共90多位連署者代你們發現問題呢
這另外又牽扯出當初立法的目的、如何通過、是否有民意基礎、如何監督區長權力過大(
可阻止人民進行連署)、執行過程中的疏漏等複雜問題
為偏遠社區增加照明系統,對該區用戶是好事
也獲得該區居民廣泛的支持
美股板兩次連署過程中管理者疏忽沒發現問題
也經過管理者確認民意的有效性並予以開板
懇請勿忽視民意的結果及管理者在過程中的疏忽
我懇請以這次事件為鑑,准予開板
但補救法規疏漏,在連署過程顯著位置明確標示
本人作為連署發起人會去補齊第一步疏漏的手續
並確保日後嚴格遵守社區紀律及維持看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