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_Plan 前組務答覆如下:
因本人已無權限查閱精華區隱藏區塊和看板資源回收桶,
且因其內容有不適合公諸於眾之連結,因而未能轉錄文章至此,
申訴人 amateratha 於 L_LifePlan 的申訴文及答覆文中,
含有被申訴人 Leepofeng 之個人職業內容,以及使用者 MrE 之中文全名。
(被申訴人 Leepofeng 的職業內容在申訴人 amateratha 的簽名檔)
(使用者 MrE 的中文全名在申訴人 amateratha 文內的部落格連結內)
依本人當初判準,凡公佈其他使用者姓名者皆無寬待,故水桶之。
靜待群組長判決,謝謝。
※ 引述《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1. 小組長開板權
: 2. 組規制定權
: 3. 板主任免權
: 4. 板務緊急處理權
: 5. 看板監督權
: 6. 小組長需迴避之申訴案
: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amateratha
: 申訴之小組長:smart1988(已離職,該版目前已無小組長)
: 申訴事由:6
: smart1988宣稱本人於L_LifePlan洩漏他人個資,
: 但並沒有給予明確的解釋,就直接給予本人永久水桶的處分,
: 這等於完全斷絕本人日後合法申訴的權利。
: 而且本人於該版的申訴案並未調查與執行完畢,如此斷然損害本人的申訴權未免太過份!
: 另外本人並沒有在該版的任何文章之任何地方,
: 洩漏任何人的可供辨認真實身份的資料,
: 此處份嚴重失當。
: 本人希望群組長明察秋毫,恢復本人應有的使用權限,
: 並協助調查惡意抹黑本人洩漏個資之Leepofeng,之前以同樣藉口栽贓本人違規,
: (該人宣稱我以其他使用者已經主動公開在版面上的名字稱呼他,
: 叫做未經他人同意公開他人姓名,然後給我永久水桶,請問這種藉口可以看嗎?)
: 處分本人於Insurance版永久水桶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