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_LifePlan版前版主smart1988處分失當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4-09-06 22:09:02
Life_Plan 前組務答覆如下:
  因本人已無權限查閱精華區隱藏區塊和看板資源回收桶,
  且因其內容有不適合公諸於眾之連結,因而未能轉錄文章至此,
  申訴人 amateratha 於 L_LifePlan 的申訴文及答覆文中,
  含有被申訴人 Leepofeng 之個人職業內容,以及使用者 MrE 之中文全名。
  (被申訴人 Leepofeng 的職業內容在申訴人 amateratha 的簽名檔)
  (使用者 MrE 的中文全名在申訴人 amateratha 文內的部落格連結內)
  依本人當初判準,凡公佈其他使用者姓名者皆無寬待,故水桶之。
  靜待群組長判決,謝謝。
※ 引述《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1. 小組長開板權
: 2. 組規制定權
: 3. 板主任免權
: 4. 板務緊急處理權
: 5. 看板監督權
: 6. 小組長需迴避之申訴案
: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amateratha
: 申訴之小組長:smart1988(已離職,該版目前已無小組長)
: 申訴事由:6
: smart1988宣稱本人於L_LifePlan洩漏他人個資,
: 但並沒有給予明確的解釋,就直接給予本人永久水桶的處分,
: 這等於完全斷絕本人日後合法申訴的權利。
: 而且本人於該版的申訴案並未調查與執行完畢,如此斷然損害本人的申訴權未免太過份!
: 另外本人並沒有在該版的任何文章之任何地方,
: 洩漏任何人的可供辨認真實身份的資料,
: 此處份嚴重失當。
: 本人希望群組長明察秋毫,恢復本人應有的使用權限,
: 並協助調查惡意抹黑本人洩漏個資之Leepofeng,之前以同樣藉口栽贓本人違規,
: (該人宣稱我以其他使用者已經主動公開在版面上的名字稱呼他,
: 叫做未經他人同意公開他人姓名,然後給我永久水桶,請問這種藉口可以看嗎?)
: 處分本人於Insurance版永久水桶一案。
作者: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4-09-07 21:50:00
你拿別站的東西來處分這邊的我,會不會很怪?
作者: eggyuttk (絕對㊣公-道-伯㊣公道)   2014-09-08 02:40:00
自己拿自己blog的文章當證據,現在又要說與ptt無關。你以為ptt你說的算嗎?
作者: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4-09-08 21:17:00
那是你這種先前在保險版上惹是生非的人講了算嗎?
作者: eggyuttk (絕對㊣公-道-伯㊣公道)   2014-09-09 00:30:00
被在保險版永久水桶的人說惹事生非還真有趣
作者: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4-09-10 16:18:00
Leepofeng謊話連篇的表現,你還信的過他的水桶判決一個人的水準如何就看他相信的東西多垃圾便知~
作者: eggyuttk (絕對㊣公-道-伯㊣公道)   2014-09-10 17:39:00
地檢署認帳 上法院翻供 請問這樣是哪種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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