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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nbaday (低調) 看板: Sub_GOnline
標題: [公告] wow板z-37-3-4-183-16一案
時間: Thu Dec 15 15:19:46 2011
如題,前面經使用者提起,認為z-37-3-4-183-16中前In版主違反1-a,
(就是貼FB圖那則公告,組務部份已裁決,板務部份有人認為也違規)
組務帶回4人群信討論後,In迴避,St與S9立場相左無共識,
板務層級我也不能無視版務意見逕行判決,因此我提議將此案直接拉到組務申訴層級
In & S9已同意,St兩封信沒回,就不等了~
(反正若先板務判決,另一方不滿再申訴也是拉到組務,乾脆直接來...)
在組務層級,判決定案之後就不能上訴,所以會讓各方都有充分提出主張的機會,
既然屬於申訴案,屬於當事人有: 前任版主群、被告(In)、板務檢舉者,
另外在加上現任版主群屬相關人身分,都可參與此案。其他人回文會踩到組規請注意。
依標準程序,應該是板務檢舉者向前任版主群檢舉,前任版主群判決後,
被告不服上訴,或者檢舉者不服上訴。但現在為了避免多此一舉,直接拉到組務層級,
所以缺了【板務檢舉者】這個身分,因此認為z-37-3-4-183-16違規者可以參與此案,
但為了避免全民大亂鬥使法庭混亂不堪,決定限制人數在5人以下
請注意,到了組務,就是講證據、講理、講板規,就事論事該怎麼辦就會怎麼辦,
所以對板規不熟、法理不太通、不擅言詞的還是讓給五樓吧~
當然要私信組律師團(咦?)討論訴訟策略都隨便,但檯面上最多5個人,
加上版主總共10個人能說話已經有點多了。
我這周末要北上一趟,應該是沒空上站,所以報名期限也開放到星期1,
5天應該夠推派人選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