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事由(非申請的項目請刪除)
(9)其他
一、依站規「劣文新規範」#13eKiG_T (SYSOP)
2.組長可視情況禁止組下板主使用劣文,但須經過群組長認可,以及事前告知組下
板主。
提出申請。
二、近日處理使用者之申訴案件(註一),組務前至 Wanted 看板查閱板主執行板務之
情形,與該看板板規之後,組務認為「退文」影響使用者的層級為全站性,然板主
針對看板違規行為之懲處應止於看板。使用者違規行為若非嚴重擾亂看板秩序之行
為,或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站規,則應儘量避免使用「退文」進行板務懲處。
三、檢視 Wanted 看板板主群針對使用者進行退文之處分,組務認為有過於使用者實際
違規行為,判罰過重,不符合比例原則,與使用退文處分頻度過於頻繁(註二)。
然經組務於 2016.10.13 處理申訴案判決字號 D0946與板主溝通時(註三),曾給
予板主建議非重大違規儘量不要使用退文處分,必要時可修改板規,至今仍未見明
顯的改善。為維護使用者於本站的使用權利,故申請 Wanted 看板板主群應重新檢
視板規,非嚴重擾亂看板秩序、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與站規等,禁止使用退文處分(
註四)。
四、懇請群組長同意本次申請。
【註一】
為處理使用者申訴案件(退文七篇)
> 9579 412/08 richard6655 □ [申訴] 不服Wanted板主hghikari退文7篇處分
┌─────────────────────────────────────┐
│ 文章代碼(AID): #1OIKCyS1 (L_TalkandCha) [ptt.cc] [申訴] 不服Wanted板主hg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81196348.A.70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27 Ptt幣 │
└─────────────────────────────────────┘
【註二】
為解釋申請本文中「組務認為有過於使用者實際違規行為,判罰過重,不符合比例原則
,與使用退文處分頻度過於頻繁」
Wanted 看板水桶與退文統計
┌───────────┬────┬────┬────┬────┐
│ │ 水桶數 │水桶公告│退文公告│ 退文率 │
├───────────┼────┼────┼────┼────┤
│2016.08.16-2016.10.12 │ 624 │ 299 │ 325 │ 52.08% │
│(共57天) │ │ │ │ │
├───────────┼────┼────┼────┼────┤
│2016.10.13-2016.12.09 │ 441 │ 222 │ 219 │ 49.66% │
│(共57天) │ │ │ │ │
└───────────┴────┴────┴────┴────┘
(以 2016.10.13 為分界點,各取 57 日看板執行水桶處分與退文處分之數據。)
由上表可以得知,Wanted 看板的退文率近50%,組務認為以「板務懲處」的層級評估,
是為一不合理的數字,且退文處分過於頻繁。組務認為一般的板務懲處應止於看板,僅
使用水桶處分亦可達到提醒使用者對於遵守板規的重視。另板主若大量的使用退文進行
板務懲處,將使用者的一般性違規處全站性的處罰,進而影響使用者使用本站其他看板
的權利,是為一件不合理的事。
【註三】
為組務與 Wanted 看板板主的站內溝通信,若群組長認為有必要,可轉寄至群組長信箱。
該溝通信為向板主提出建議,並非命令,組務仍尊重板主對板規的制定權。
【註四】
為解釋申請文中「故申請 Wanted 看板板主群應重新檢視板規,非嚴重擾亂看板秩序、
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與站規等,禁止使用退文處分。」
本文為申請文,非公告文,並未執行,
故沒有違反站規劣文新規範中的「事前告知組下板主」之疑慮。
若本申請通過將於小組隱板與 Wanted 看板板主群討論七日後,
於組務板發佈公告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