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小組長 steve1121 與前小組長 Bignana 對於同一條板規判定有所不同,
故針對此案,予以裁定。
二、Gossiping 板規:
第三條:〔新聞張貼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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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條所指為張貼新聞須以[新聞]為文章分類,他板轉錄之新聞亦適用本條規定。
本類文章每位使用者一天以一篇為限(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分身張貼,回文張貼三日內新聞、換新聞等,亦算新聞篇數配額),超貼部分水桶
處分。
‧ 回文以及新聞備註內張貼過期三日以上之新聞(新聞內容、標題、連結)
必須加上二十字以上評論或分析,違者之文章刪除或新聞超貼水桶。
(一) 板規第三條第一項,回文張貼三日內新聞,亦算新聞篇數配額。
(二) 板規第三條第二項,張貼過期三日以上之新聞,需加上二十字以上評論或
分析,違者之文章刪除或新聞超貼水桶。
群組檢視 Gossiping 板的文章,爆卦或回覆他人文章,文章內附上過期三日
之新聞,多為個人論述做佐證。已加上二十字以上評論或分析,即不需算
「新聞」篇數配額,亦不需張貼新聞全文。
三、針對此案,予以改判。使用者 RandyMarsh 此部分水桶處分應予以撤銷。
請小組長 steve1121 轉知板主 staff23 協助撤銷處分。
※ 引述《RandyMarsh (屎蛋爸)》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RandyMarsh
: 申訴之小組長:看板 L_TalkandCha之steve1121
: 申訴事由:
: 為不服steve1121之判決暨板規應有統一解釋之必要,提出本件申訴事:
: 一、程序事項
: (一)緣申訴人經Gossiping版主staff23
: 依據八卦板板規第3條規定
: 將申訴人張貼超過3日以上之新聞並已有超過20字以上之回文,以新聞超貼為由水桶
: 經申訴人向L_TalkandCha提出申訴,並經小組長steve1121駁回申訴在案
: (二)惟同一時間,有另一完全相同之案件,經小組長Bignana判決另一申訴人勝訴(詳後述)
: 經查,小組長steve1121與小組長Bignana對同一板規之同一案例,有完全相反之見解
: 故為避免版眾對於板規之解釋適用無所適從,且維持板規之安定性
: 且避免版主及小組長,以板規所沒有之限制,於未公告前
: 作為處罰之依據(詳後述)
: 故本件之申訴案應屬有特殊事由,而得受理。
: (三)又經申訴人向小組長steve1121已站內信為溝通時
: 小組長steve1121對於八卦板規之解釋,已增加板規所沒有之限制
: 其理由並前後矛盾
: 可見其判決內容應有矛盾,故本件之申訴案應屬有特殊事由,而得受理之。
: (四)再者,依據Ptt申訴制度變更之公告,
: 「可申訴到群組長層級的申訴:
: 對下列小組長行使的權力
: 有異議者可向群組長申訴
: 1. 開板權 請參考
: 2. 組規制定權 #1348X47Q (SYSOP) [ptt.cc] [公告]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 3. 板主任免權
: 4. 板務緊急處理權
: 5. 看板監督權
: 申訴案所負責小組長需要迴避時
: 群組長代為處理
: 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況以外的申訴案群組長得不受理」
: 觀此規定,並未將特殊事由為任何定義,亦未將特殊事由僅限制適用於小組長須迴避時。
: 上開事實,更可由條文之撰寫並非「若非『上開』特殊事由」之撰寫方式可證
: 故本件申訴案應屬特殊事由而群組長得受理之
: (五)綜上,為避免板規之適用,產生完全相反之適用疑義
: 使版眾無所適從,並避免以板規無規定之事由,為任何限制言論之處分
: 懇請群組長受理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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