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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Re: [檢舉] Gossiping/staff23違反組務公告
時間: Thu Mar 16 19:42:32 2017
我就講 對你不利的都不講 不然就是誤解
民法對於期間的計算老早就講的很清楚
你根本就是自己沒弄懂還誤解
不知道的話給你口訣 算頭不算尾 算尾不算頭
水桶設定是因為走電腦的原因
它可以精準到時以下單位到秒數 所以執行時採的叫做即時起算
組務判決下的是日 當然不算始日 如果下判決後72小時
一樣就是即時起算 這就是實在的規定
現實生活中卻沒有辦法 光上線時間都不可能一樣了
搞不清楚差異 又不問清楚 我還能怎麼辦
跟你講你少見多怪 又不信 春聯這樣 提款這樣 期間也這樣
還問我銀行公會很大嗎? 銀行公會的成員基本是各金融機構
理監事這些基本要各金融機構總行總經理級以上或董事長擔任
國內影響力僅次於金管會 這樣可能很小 沒有你認為的大
先去多了解再來講好嗎?
※ 引述《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之銘言:
: ※ 引述《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之銘言:
: : 一、依 #1OnJugbO (L_TalkandCha) 公告,
: : 小組長接受staff23於獨創之民法3日計算方法得適用於組內,
: : 而撤銷 staff23 之警告。
: : 按本站之期日計算,向來非依民法第119條至第123條之規範,由八卦版規可見:
: : ex版規1:超貼一篇水桶一個月,兩篇給予水桶兩個月。
: : 如果依據民法,則水桶1個月就必須自起始日例如今天3/15桶到4/30,
: : 但事實上,包含staff23自己桶版眾時,都是桶30日,即桶到4/14,
: : 也就是說,staff23民法3日的說法,本站、他自己平時都不接受,
: 下表比較可看出PTT系統設定與全體人員(含staff23)共同習慣,並非依據民法:
: 版規 PTT系統設定與共同習慣 民法
: 水桶一個月 一個月=30日=720小時 一個月=今天到下個月終了
: 所以依據PTT設定與習慣,組務判決的3日內執行,就是72小時內需執行完畢。
: 而且這個習慣,staff23早已知悉並接受,
: 因為他平常桶人一個月就是桶30日,他未曾異議。
: 但是staff23對小組長的說辭卻:
: staff23執行組務判決時間 = 77小時
: =【當天不算,到第3日終了】= 民法3日 = 組務判決的3日內執行
: 顯然與PTT設定與習慣相違,也是他的違心之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