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嗑瓜子聊天群組組長steve1121之判決

作者: Kay731 (K少)   2017-12-02 10:37:22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Kay731及全體八卦板主
申訴之小組長:steve1121
申訴事由:不服#1Q7bclij (L_TalkandCha)判決
申訴理由如下:
一、組長受理申訴案#1Q7DGY4R (L_TalkandCha)關於本板Gossiping板規七
與批踢踢實業坊(以下統稱本站)站務總監#1Q2PscU6 (SYSOP)聲明相悖
不服組長判決故向上級群組組務提出申訴。
二、依據組長判決文#1Q7bclij (L_TalkandCha)內容所陳述,組長可以接受
板主制定板規權之申訴,本板板務十分尊重組長之權限,惟組長之判決
理由有提到站務總監(前述)之聲明,小組長之權限僅限於小組,對於站
務及站規並無代表權及解釋權。
三、本板板主均為八卦板使用者票選投出,直接對八卦板使用者負責,組長
不應揣摩上意解釋站規,侵害板主制定板規權限。
四、若本板板規有悖離站規之情事,應由站方陳述違背之理由與條文,給予
時間經板主討論後修正或更易該牴觸之條文,板規之制定權仍屬於板主
所有。
五、站規對於板規實屬上位之存在,類型相近於我國憲法與法律之位階,
若有相牴觸者實屬無效,其認定不應僅由一小組組長認定。
六、本板板規開宗明義有述明本板板規依循我國法律及站規,板規七排除族群
謾罵、引戰條文並無牴觸我國任何一條法律與規定,請群組長明鑑。
七、請求群組組務判決收回該判決,若因板規牴觸站方聲明,請站方明示並且
將該聲明納入站規以避非站務人員解釋站規之情事發生。
八、本板板主並非反對修訂該條板規,但以此方式侵害板主制定修改板規權限
程序上也難屬正當,故板主群無法接受,請群組長裁示。
相關文章轉錄於後:
證01.使用者檢舉申訴主文
證02.組長判決文
證03.與組長溝通紀錄
證04.與組長溝通紀錄
作者: Kay731 (K少)   2017-12-02 10:44:00
請八卦板板主群附議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7-12-02 10:59:00
附議
作者: jacklyl (超越大師)   2017-12-02 12:43:00
附議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7-12-02 13:50:00
八卦版版主群的申訴邏輯自相矛盾......1.申訴理由二,認為組長無權對於站務及站規並無代表權及解釋權。=>那版主有權嗎?2.申訴理由三,=>那版主有權揣摩上意解釋站規,自己認定自己制定的版規沒有違反站規嗎?3.申訴理由四,=>那版主來群組這邊申訴幹嘛?群組長是站方嗎?有資格陳述嗎?4.申訴理由五,=>那版主來群組這邊申訴幹嘛?群組長是站方嗎?有資格認定嗎?5.申訴理由六,個人認為站長公告,重點是要保護特定族群;另群組長判例: https://goo.gl/A41IZX,重點則在公平對待每一個特定族群,要保護,就每一個都要保護。(PS:群組長也替站長認定他的公告了,有權嗎?)而八卦版則是全都不保護,應該符合公平原則,但站長公告說要保護,八卦版規不保護,這總不能說沒有違反吧?6.申訴理由七,=>群組長有權收回組長自行認定的判決;那組長有權收回版主自行認定的版規嗎?7.申訴理由八,=>真這樣搞,以後涉及站規的版規制定,版主都要先請站長認定,因為版主無權認定;涉及站規(乃至上級規定)的判決,版主、小組長、群組長都要請站長(或他們的上級)裁定,那站長(上級)應該會忙死。結論:涉及站規的判決若都要站長認定,但這次的申訴案,
作者: Kay731 (K少)   2017-12-02 14:19:00
我沒有解釋阿?我沒有不改,是不接受這樣叫我改你邏輯才有問題吧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7-12-02 14:21:00
群組長也沒資格裁定了。版主,我沒說『你不接受』的邏輯有問題,而是你『不接受的理由』的邏輯有問題。
作者: Kay731 (K少)   2017-12-02 14:24:00
你看懂再來啦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7-12-02 14:26:00
如果版主還是認為自己沒問題,那你們應該向站長申訴,因為群組長無權解釋組長的判決有沒有違反站規、有沒有擅自解釋站規。
作者: Kay731 (K少)   2017-12-02 14:35:00
板務站長請我先跟群組申訴,這樣可以嗎?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7-12-02 15:32:00
你沒跟版務站長說 群組長無權處理有關站規 的申訴嗎?依版主的邏輯,群組長對於站規有何解釋權?有何代表權?群組長若認同版主的申訴理由,那他只剩『轉錄』的功能,把貴版的申訴案轉給站長處理了.....
作者: RS5566 (懶叫好吃^Q^)   2017-12-02 15:37:00
附議
作者: steve1121 (o'.'o)   2017-12-03 09:09:00
其實使用者來組務板申訴板主,全部的申訴案都涉及站規賦予板主的權力。例如:站規賦予板主看板文章管理權,板主得依板規對違規使用者設定水桶的處分或刪除不適當的文章。依K板主的邏輯,以後組務板的申訴案件,全部都應該逐層轉錄至站方,由站長裁決,因爲小組長侵害了板主看板文章管理權,小組長沒有權力裁決板主行使站規賦予的看板文章管理權是否適當。依K板主的邏輯,站規只有賦予板主權力,沒有賦予小組長/群組長任何權力,只有站長有權裁決板主行使的權力是否適當。所以在申訴案的溝通信中,只聽到板主一直跟使用者講「請站長來跟我們通知」,對使用者提出的板務建議完全聽不進去,也不願溝通。我想這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板主應有的作為。
作者: Kay731 (K少)   2017-12-03 10:21:00
不要斷章取義我問你就好啦!總監有把聲明寫到站規嗎?有跟沒有就好?你說的是有明確規定的,這個有寫進去嗎?
作者: steve1121 (o'.'o)   2017-12-03 10:25:00
#1Q8Z1mg4 (About_Life)板主在行使站規賦予制定板規權的同時,不僅違反站務判
作者: Kay731 (K少)   2017-12-03 10:26:00
你閉嘴吧 等判決吧~少在這邊影響組長
作者: steve1121 (o'.'o)   2017-12-03 10:26:00
#1HtQdO8W (BoardCourt),同時亦違反教育部所制定的「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及「BBS 站管理使用公約」,組務認為對此做出修回舊版板規的判決並無不妥。
作者: Kay731 (K少)   2017-12-03 10:27:00
我是不想把你跟4X那些貼過來拉
作者: steve1121 (o'.'o)   2017-12-03 10:29:00
當你說要拒絕執行組務判決時,我真不該提醒你的。QQ
作者: Kay731 (K少)   2017-12-03 10:32:00
你上面那句十足證明自己的不適任我是對事不對人 你上面那句除外
作者: steve1121 (o'.'o)   2017-12-03 10:35:00
就等群組長判決吧。該說都我都已陳述完畢。
作者: loveve5566 (PAVONEPOI)   2017-12-03 22:41:00
覺得菜雞互啄這屆的板主跟小組長,完全失格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7-12-04 03:57:00
哈哈
作者: ckTHU (XD)   2017-12-08 01:45:00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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