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_TalkandCha / steve1121

作者: cloudlydot (信念是經過考驗的 點)   2020-02-03 23:43:30
1.請詳本申訴案[申訴事由]的
2-d
2-e
2-g
2.你提出的理由事實上都只是SOP(作業程序)而已
跟法理上合不合沒有關係
a.去銀行辦房貸,人家跟我要銀行存摺
難道我不能提供國稅局所得證明嗎?
b.打官司,法官要求我提供Line對話紀錄
難道我不能提供Email嗎?
更甚者,存證信函難道不可以嗎?
c.提告某間公司,公司代表人出庭時主張
過去我未曾針對這件事與公司溝通過
理由:我沒有填寫過公司特製的申訴用表格
怪怪:我明明就曾經打過電話,還寫過Email
請問問題在哪裡?
3.你沒有解釋你為什麼拖我一個案子二十幾天唷!!
※ 引述《steve1121 ()》之銘言:
: 小組先前已於組務板公告「溝通程序的判定標準」
: ┌─────────────────────────────────────┐
: │ 文章代碼(AID): #1Pls9sai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重申溝通程序的判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05714806.A.92C.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15 Ptt幣 │
: └─────────────────────────────────────┘
: > 7726 m 9/18 steve1121 □ [公告] 重申溝通程序的判定標準
: 並長期於置底公告宣導,並要求申訴人提出申訴案前,務必詳讀公告內容
: ┌─────────────────────────────────────┐
: │ 文章代碼(AID): #1ScUuU3c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提出申訴案應注意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53591838.A.0E6.html │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 ! 3/26 steve1121 □ [公告] 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務必詳讀)
:   Q2:如何判定是否符合溝通程序的標準?
:   A2:一、對板主處分不服,站內信向板主說明不服判定違規的理由,
:        板主超過 72 小時仍未回應者,
:        可持溝通信記錄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      二、對板主處分不服,站內信向板主說明不服判定違規的理由,
:        板主回信說明是否改判及其理由,若仍不服板主的判決者,
:        可持溝通信記錄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      註:較詳細的說明可參考 #1Pls9sai (L_TalkandCha)
: 上列公告均已明文告知、宣導,並要求申訴人提出申訴前,須以站內信向板主說明不服
: 判定違規的理由,提出申訴時需檢附溝通信記錄。
: 依過去組務判決,提出申訴案前,未以站內信與板主進行溝通程序者,均裁定駁回,並
: 將申訴主文設定 s ,以「結案」表示;判決主文則設定 ! ,禁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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