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talkandcha實習小組長nicetree恣意妄為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21-12-27 23:24:17
檢舉人在小組板針對本次事項發文為 #1XlmNhul (L_TalkandCha),本人亦於#1Xm8n5fv
(L_TalkandCha)回覆請板主群內溝通確立原則後,再於小組板發文提出,檢舉人無視本
人回文建議與其餘板主討論板規建立明確標準,卻逕自於群組板檢舉本人恣意妄為,未與
本人溝通此次檢舉事項,本人深感遺憾。
關於本案#1XlduGtM (L_TalkandCha)在組務判決當事人為q347板主,而非檢舉人,不解為
何不是當事人q347板主提出檢舉,而是其他人代位檢舉?判決當事人未與本人溝通,卻由
其他人檢舉,請問這可符合申訴程序?
檢舉人於組務發文 #1XlmNhul (L_TalkandCha),該文章分類為[問題]並非檢舉、申訴案
,明顯與依About_Life受理要項,需為組務板的申訴、檢舉案不符。
依About_Life受理要項第一條第二項,(二)小組長違規之申訴。
組務板的申訴、檢舉案,請先與小組長溝通,小組長三日未回應或使用者仍不服處置
,再至群組事務板提出申訴。
如對組內他案判決不滿,應由遭判決板主出面,而非以[問題]發文,再以不符組長意見,
至群組務板代申訴人檢舉小組長,甚至誇大以恣意妄為為檢舉事由檢舉。
如將來組務任一人發表問題後,小組回覆不符其意,判決其他人即來群組申訴,相信群組
長應並不樂見此類不符合申訴程序的檢舉案發生。
檢舉人於組務發文分類並未符合群組務板About_Life受理規定,故此希望群組長發回小組
內,交由板主群溝通是否有明確標準後,如不同意小組判決再至群組事務板提出申訴。
有關以日計算原則,相關事項本人已於前篇回覆,不再贅述。
另檢舉人檢舉的事項應該是(10)組規解釋權,而非 組規制定權,特此說明。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21-12-28 08:23:00
你跟版主回說第一個看不懂第二個解答你 第二個看不懂第三個解答你,請問到底哪一點沒有跟你溝通之前另一位群組長都建議你多花時間在溝通板務上,你都把時間花在爭吵不休,難怪會一直碰壁整篇文章根本沒講到重點可言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12-28 11:48:00
非常生氣的隔壁大嬸,雖然你的肚子很大,但孕婦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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