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arsonlolita
申訴之小組長:bignana
申訴事由:要求改判
板規明定
7.政黑板嚴禁於板面上發文討論他板板務(公告、修改板規與之內容),違者刪除。
小組長卻以"抒發"不是討論放水帶過,
原文把水桶事由還有水桶日期都講得很清楚並作結論,
內容就是討論的形式,板規也寫了"嚴禁",
嚴格禁止,
水桶就是公告之內容,當板主的人不會不懂,
為什麼可以這樣光明正大放水,違背板規寫的嚴禁,
指鹿為馬,好像超買就不是走私,跳電不是缺電一樣好笑,
該板是政黑板,到底跟"抒發"他板板務有何關聯?
板規明文嚴禁發表他板板務內容,卻用其他很瞎的理由打發,
下次是不是可以改成"提問"不是討論,"聊天"不是討論,
轉貼不是討論,這樣混過去了?
這種文字遊戲真的超好笑。
我如果也發一篇小組長群私相授受的板務"抒發",這樣也很奇怪吧,
請代理群組長裁決並詳述理由。
註:因原文刪除後小組長前幾天才傳來備份檔,故申訴案至今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