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4] 不服 QQKKQKQK 判決 #1YjjpmbL (L_TalkandCha)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2-07-02 22:12:21
※ [本文轉錄自 finhisky 信箱]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文章] 785148 QQKKQKQK 版規七 挑釁引戰使用者
時間: Fri Jun 24 14:29:33 2022
一、文章標題、連結與代碼(大Q資訊):Re: [問卦] 十元買不起滷蛋但可以游泳?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6050392.A.045.html
#1YjLBO15 (Gossiping)
二、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引戰,貼出板規可加快處理速度】
版規七 挑釁引戰使用者。建議連推文一起列入判決處罰參考。
另外我在gay版也就好玩貼了那幾篇文,也能被說是gay,是會通零是不是喇?蛤?
三、違規人名稱:QQKKQKQK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1-06-24 14:31:00
依內容對話尚屬詢問範圍 感覺未達 待判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2021-06-24 16:00:00
如果任何一個陌生人在現實,對你說「你是不是有病」這是一種對話問答,不算是挑釁引戰?而且推文我也給他台階下了,他還故意暗示使用者是不是有性病,這不算攻擊使用者?不算挑釁引戰?而且他的回文跟我原文發的游泳文有什麼關係,這不代表他心存惡意刻意想要引戰嗎?觸犯版規七的要件很明顯吧。怎麼會說只是詢問?我舉個例子,ubcs你是不是得愛滋、種梅毒、長菜花、有淋病?你覺得這不是引戰?我就推文給了他一個台階下,他還刻意想要攻擊人,拜託版主老爺你們公正一點。
作者: purplemagic (寂寞邊界)   2021-06-24 17:22:00
明目張膽歧視同志,認為只有同志才會得那些性病,為何不判?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1-06-24 19:06:00
會不會是因為Q是 u的上級啊?而且u還有檢舉案等著被Q 判,所以才不敢判違規或是私下禮尚往來、利益交換? 我只是詢問喔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06-28 09:48:00
未達 而且語意不明 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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