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
標題: Re: 請問 mayinggo 案
時間: Mon Dec 19 13:54:12 2022
此案已上訴
我這邊就不再受理
大概是這樣
※ 引述《hateOnas (如果我這次猜拳猜輸了)》之銘言:
: 小組長你好
: 根據
: ┌─────────────────────────────────────┐
: │ 文章代碼(AID): #1ZdwSfhX (L_TalkandCha) [ptt.cc] Fw: [申訴] 不服 l_talka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71407401.A.AE1.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 18240 112/19 hateOnas 轉 [申訴] 不服 l_talkandcha 申訴駁回(yanni999)
: 本案違規情事發生於 2022/06/12,
: 申訴人於 2022/06/12 提出第一次檢舉,已符合檢舉"七日內之違規行為"此一要項;
: 然雖有一位板主判定違規,但超過五日仍未處理,
: 故申訴人第二次提出之檢舉,
: 並不適用"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此一板規,
: 而是適用"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可再次提出檢舉"板規,
: 此為提醒板主群現有檢舉案未處理、或是檢舉案待判未結案等狀況。
: 如案件發生時之 GossipPicket 板規,
: 未規定超過時限未處理之檢舉文再次提出檢舉的時限,
: 申訴人即使事隔五個月再行提出檢舉,
: 除有證據或文章佚失、站台倒閉、
: 舊板主群全數解職以致新板主群不了解時任板主標準......等不可抗力情況外,
: 板主也應受理其檢舉,並依案件發生時板規處置;
: 那我的這一個檢舉案
: > 3 s 12/08 hateOnas □ [檢舉] gossiping板主群未處理完檢舉 mayinggo
: ┌─────────────────────────────────────┐
: │ 文章代碼(AID): #1ZaGF25x (L_TalkandCha) [ptt.cc] [檢舉] gossiping板主群?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70448066.A.17B.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31 Ptt幣 │
: └─────────────────────────────────────┘
: 板主群的理由是 707-10月 三個月
: g板主說太久 的理由已經不能當理由了吧
: 你願不願意改判板主應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