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20] 不服L_TalkandCha板gogin判決偏頗與勒索

作者: NTUEE2CS (EE轉CS)   2022-12-30 16:34:35
※ [本文轉錄自 NTUEE2CS 信箱]
作者: NTUEE2CS (電機轉資工)
標題: Re: [宣判] 18207 [申訴] 不服MenTalk板主fantiida判
時間: Tue Dec 20 10:22:12 2022
小組長您好 謝謝您回覆 也謝謝您願意重新考慮此案
※ 引述《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之銘言:
: 我難決定的原因
: 不是在於證據不明確
: 你的證據十分明確
: 只是在於你的言論在歧視與攻擊個人之間游移
: 如果單純個人人身攻擊
小組長您好 個人人身攻擊部分
男板板規明訂必須當事人檢舉才受理
f板主也是指控攻擊"群體"
希望以後就以有沒有攻擊"群體"主題來討論 比較不會許多論點混在一起
謝謝您
: 我早判決成立
: 單純歧視部份有沒有成立而已
關於歧視部分 可否請小組長多做說明
請問您是認為我這段提到
"不知道出生就住加護病房100天燒了多少健保
這些都是台灣人民的血汗"
歧視嗎?
我認為我這段僅就提到客觀事實 可受公評
加護病房 受到很多醫療人力物力的照顧
才得以維繫病人生命
100天也是很長的天數 我僅就不知道燒了多少健保 提出疑問
至於 這些都是台灣人的血汗
只要google搜尋 "醫護 過勞" "健保 破產"
都有很多新聞 說明健保醫療資源是建立在許多醫護人員的付出(血汗)
以及靠全民稅金補赤字(血汗)
我認為我這樣說 並非刻意抹黑 而是有事實根據的
更不該被解釋為"歧視"
試問 如果只是說出可受公評的事實 何來算得上歧視呢?
也想請問小組長認為我歧視的對象是誰? 是所有用健保的人嗎?
麻煩您說明了
謝謝您
: 我這邊沒有罪疑惟輕原則
: 有就是有
: 沒有就是沒有
: 你案子我會再想想
: 對了
: 這種法律跟解釋有的沒有的 像是節約用電這種無關言論
: 就不用寄信給我討論了
: 要就單純就事論事就好
: 我今天很忙
: 剩下的信我明天或後天才會處理(看)
: 先這樣了
: ※ 引述《NTUEE2CS (電機轉資工)》之銘言:
: : 小組長您好 抱歉又發一封信給您
: : 您提到
: : "這個判決我很難做決定"
: : 可否參考 法律界普遍使用的罪疑惟輕原則?
: : 罪疑惟輕原則是說 若證據不明確
: : 應該偏向被告是無罪的認定
: : 引用法律百科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153
: : 若小組長認為我原文證據對是否有攻擊群體的語意有點不明
: : 依照罪疑惟輕原則 應該傾向我原文沒有攻擊群體
: : 個人一點想法 還請小組長能考慮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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