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軍事版非法禁言劣退

作者: aardvarkww (土豬)   2012-06-18 08:23:46
發表不被見容於多數人之言論就要被禁言,請問這和文革有什麼兩樣?
相關法條(噓文法等)已成為版主肆意擴張權力的基礎
這不是個案,不是孤例,請站方正視該版版規造成的相關問題
本人也並未對全部反對者進行人身攻擊(請問那一句話可以構成「反對
我的人都是XXX」之類指稱的推論?頂多只能說攻擊我的人有XXX存在而
已)
如果無法明確地指名道姓說我攻擊誰,請問如何說我「人身攻擊」?
沒有受害者的人身攻擊? 還是版主說了就算? 你可以不同意我的說法
,不贊成我的態度,但那不是人身攻擊!
這個版的版主愈來愈離譜,動輒終身水桶(最新的終身水桶案例是有人
私下反應被警告的不滿就被終身水桶,請問該處份的法源依據在那? 再
說了,私下如何是私下的事,豈可用版上公法去處理私事?),自己還犯
板規對本人進行人身攻擊,應該要處份!!!
※ 引述《RURILIN (水鏡八旗)》之銘言:
: aardvarkww在板上連續PO出數篇荒謬言論,在被禁言前都遭板眾噓至X1,X2,如果沒
: 被禁言犯滿X3也是一兩天的事.重點是被噓至X2仍然不思反省,不但連日發文討戰,還對
: 全體反對他的板眾人身攻擊.就是下面的引言,既然攻擊範圍針對全體,故判斷放任他發
: 言只會繼續添亂,短期的懲處也不可能有任何反省與改善,自沒有容其繼續亂板的理由.
: ※ 引述《aardvarkww (土豬)》之銘言:
: : 1. 申訴人 ID:aardvarkww
: : 2. 申訴看板及板主ID:看板《Military》,版主MRZ/RURILIN
: : 3. 事實及原因
: : (請包含事件相關文章, 未提出案發原文資料者, 申訴將不予受理)
: : 全文請見"其他",重點為版主RURILIN根據本人之下列發言內容進行水桶
: : 十年之處分:
: : RURILIN指本人為「笑話」,此為人身攻擊,希望版主能按版規進行處
: : 理;如版主拒絕,則本人請求站方代為處理,以維護站內秩序及公平
: : 另外,該版版規內有侵害個人言論自由之規定,如:
: 此為符合aardvarkww在板上眾多荒謬言行的事實陳述,可以針對此點板上辦個投票
: 證明我所言不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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