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判決者不服此處份,一併公告解釋
理由一:前版主在版規七施行後,並未認定此人在版上的7篇廣告文內文未滿20字,
而未處以水桶處分,非明知故犯,不應該處罰這麼多天。
理由二:圖片裡面有文字超過20字沒有違反犯規七
「內文之文字不滿20字(不含標符)或不滿三行及無內文者,則逕行刪除,不另行
通知。」。
反駁理由:
1. 我處理的原則是我上任前的文章不會再去檢查是否有違反版規,
但新犯者會回去檢查是否是慣性違反版規,若有則採一罪一罰原則,
發文前先看版規為發文者的義務,並非版主不處罰,你就沒錯,
現行版規罰則為:
1.若有違反以上版規,版主逕行刪文並劣文
2.水桶7~30天,板主將視嚴重程度調整縮短或延長
3.累犯者水桶7天→1個月→3個月→半年+劣退→1年+劣退→永久+劣退
原則上我是以第2項來做判決,視嚴重程度延長,並視其違規性質判斷是否需劣文
2. PTT基本上是以文字做為平台,若有版友可能會誤會「內文之文字不滿20字」裡的
內文可以延伸到貼圖裡的文字的話,未來版規修訂會註明不包含圖片裡的文字。
結論:維持原判決。
※ 引述《noworneverev (小朋友)》之銘言:
: 7/02 zxcv615135 □ [廣告]北一109中會7/13開課
: 違反版規:總則七
: 處份水桶:7*8=56天
: (累犯,共計8篇違反版規總則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