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韓航空千金趙顯娥因「堅果門」事件,7日被檢方指控涉嫌違反《航空保安法》等
四項罪名。一旦罪名成立,她將為自己的任性行為付出可能長達15年監禁的代價。
據報導,韓國首爾西部地方檢察廳7日發表「堅果門」事件中期調查結果,並向法院
提出對趙顯娥的4項指控。這些指控包括《航空保安法》上的航空器航路變更罪、干擾航
空器安全航運暴力罪和《刑法》上的強迫罪、妨害公務罪。
當地多家電視台直播了檢方舉行的新聞發佈會。檢察官金昌熙(音譯)在會上說:「
趙顯娥的行為威脅航空安全,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韓國律師協會發言人朴進寧(音譯)說,如果檢方指控的4項罪名全部成立,趙顯娥
可能面臨最長15年監禁。其中,航空器航路變更罪是最重的一項罪名,最多可被判處10年
監禁。
針對航空器航路變更罪的指控,趙顯娥堅決予以否認。她稱自己「當時並不知道飛機
已經出發」。但檢方認為,機艙門關閉後飛機就開始進入起飛階段,趙顯娥在飛機內的行
為已嚴重威脅航空安全。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109002337-260408
(中國時報 2015-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