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作業管理規則
第七十七條
二 航空器於艙壓高度一萬三千呎以上飛航時,應攜帶足供全體組員及乘客使用之氧氣量
第七十八條
全體飛航組員於艙壓高度一萬呎以上飛航時,應持續使用氧氣
記得氧氣面罩就是。
※ 引述《Yenfu35 (廣平君)》之銘言:
: 這個不曉得怎麼回事忽然飛進我腦海的。
: 印象中是我國籍客機在日本發生的,請板友告訴我是不是真的。
: 飛機原定飛回臺灣,但起飛後艙壓無法正常建立、折返出發地維修,
: 修畢後再次起飛、問題未解決,於是再度折返、旅客換另一架飛機。
: 再次修理完畢後,為了預防萬一,空機、機艙不加壓飛回臺灣。
: 假如這是真的,也請問板友:這種情形下飛機最多能飛多高?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