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今日中午12時許,一位16歲的龔姓航空迷,在臉書「鐵鳥俱樂
部」專頁上貼文,指稱遠東航空一架航班編號FE107從松山起飛前往天津班機,在坪林山區
發出Mayday(求救呼號)訊息,最後在雷達上消失等不實傳述,遠東航空公司代表下午3點
委任律師向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提出刑法加重誹謗及違反民用航空法告訴。
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指出,對於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撰述者,依照民用航空法第105條
規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同時亦觸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
加重誹謗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呼籲社會大眾,切勿因一
時興起、好玩而誤觸法網遭致法辦,共同維護飛航安全。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60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