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名稱] 聯合報 [新聞日期]105.12.15
[網址]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1/2171112
搭陸航,明年1月1日起,航班被延誤或取消,原本航空公司理應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將由旅客自理。
這將打破國際航空向來服務買單的慣例!大陸平均航班正常率為68.33%,超逾三成的延誤,其中空管占30.68%、天氣原因占29.53%,但明年起,所有因濃霧、颱風等天氣因素、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等,造成航班延誤或取消,衍生後續食宿需求,乘客都要自費。
大陸《航班正常管理規定》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由於航班延誤始終是客訴最多、困擾民航的最大問題,儘管全年民航旅客運輸量達4.36億人次,航空運輸總周轉量排名世界第二,然而,新規規定,只有在機上延誤超過2小時,應當為機上旅客提供飲用水和食品;機上延誤超過3個小時且無明確起飛時間,就會安排旅客下飛機等待。
陸航不再為班機延誤協助乘客食宿買單,將明文條列在購票票證和程序中,也將由航空公司詳列是否對航班延誤進行補償,以及若給予補償的明確補償條件、標準和方式等相關內容。
對搭機乘客來說,新規實施也有好消息,就是以網總是在匆匆趕到機場,才發現航班被延誤。未來,這一情況有望得到改善。
新規要求航空公司物必透過公共資訊平台、官方網站、呼叫中心、短信、電話、廣播等方式,及時、準確地向旅客發布航班出港延誤或者取消的動態即時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