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10/03/2017
飛航時頻開手機不聽勸爆衝突 惡乘客判刑6月
2017-10-03 15:4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犯眾怒!劉姓男子去年5月搭遠東航空馬公往台中的班機,他輪流打開隨身攜帶的3支手機聽音樂與拍照,空服人員屢勸不聽,惹惱多名乘客怒罵,劉男竟與2名乘客互擲物品,隔空對罵並差點幹架,場面一度混亂,客艙長將此事列為「特殊狀況」,落地後報警,上述2名乘客作證,指證劉男影響飛航安全,劉男辯稱是「誤會」,但法院不採信,依民用航空法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3支手機沒收。
判決書指出,因性侵害而假釋出獄的劉男,出獄僅約1年,去年5月9日晚間7時35分,搭乘遠航FE3056號班機,不斷使用隨身攜帶的3支手機,依客艙長的「報告II特殊狀況」記載,7時44分登機中,劉男就持智慧型手機拍照,客艙長制止時,他態度傲慢說「我只是讀訊息」,1分鐘後關艙,客艙長用廣播提醒乘客關閉手機,劉男仍繼續用手機拍照與聽音樂,空姐制止時,劉男宣稱他已關機。
報告記載,飛機平飛時,劉男用手機拍照,客艙長再度廣播宣導禁用手機,劉男仍持續拍照,乘客不斷向空姐反映,客艙長與空姐委婉規勸5分鐘,劉男才關機,不料,空姐等人一離開,乘客又反映,劉男打開另一支手機拍照,客艙長再度勸阻,劉男辯稱沒使用手機,飛機降落時,客艙長卻發現劉男用手機拍照,2名乘客起身想「教訓」劉男,空姐制止時,雙方隔空叫罵並丟擲物品,場面一度混亂。
上述2名乘客在落地後,自願當證人舉發劉男的惡行,2人作證說,空姐不斷要求劉男關機,劉男卻是反覆關機與開機,引起多名乘客的不滿而騷動,部分乘客對劉男大吼「不要拍照」而衍生混亂。
劉男他辯稱只用其中1支手機聽音樂,沒有拍照,空姐制止後就關機,「一切都是誤會」,台中地院不採信,依民航法規定,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判處徒刑6月並沒收3支手機,劉男上訴二審,並自認已認罪,他只用1支手機,聲明緩刑並把另2支手機還給他。
不過,台中高分院認為,檢察官將他起訴的主因,是他影響公眾安全,基於「公共利益之維護」,劉男不適用緩起訴,據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可再上訴。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1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