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
[新聞日期]2018-03-06 14:37
[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014863
遠航解雇6工會會員 勞部裁決5人勝訴
遠航公司去年底解僱工會理事及副理事長等六名會員,工會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
決,勞動部今天裁決出爐,其中理事長及副理長等五人解僱案判定遠航敗訴,解僱無效,
要求遠航應於七天內恢復原有職務及薪水,並補提撥勞退金。至於另一名空服員以生理假
請假,並以群組鼓勵其他人請假遭解僱,勞動部判定遠航勝訴。
遠航工會針對遠航去年解僱詹姓理事長等六人提出裁決,勞動部裁決出爐,對於理事長因
張貼高雄宿舍消防安檢未通過而遭解僱,勞動部裁決委員認定住宿安全涉及員工安全衛生
,屬於合法工會活動,因此事解僱理事長意在對工會活動產生「寒蟬效應」,構成不當勞
動。另一位會員因被公司認定為理事長把風遭解僱,公司也敗訴。
至於三位副事長及成員因考績太差被解僱,裁決委員發現原本三位考績初評都不屬「優」
或「良」,卻在最後確認階段時被改成「待改進」,因此判定公司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公
司敗訴,解僱無效,應於七天內恢復三位成員職務及薪水。
至於劉姓空服員以生理假為由請假,且利用群組請其他人請假,藉此干擾公司航班,勞動
部認為工會並未通過罷工,因此劉姓空服員行為並不構成工會活動,因此判定遠航解僱行
為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至於工會針對召開記者會,公司以其他人在現場高喊口號干擾,裁決委員認為公司表達立
場並未過當,因此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